钱晟眼睛弯了弯,“幸会。”
也许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章寻觉得他与汤可林的气质尤其相像,特别是弯眼的时候,似笑非笑,妥妥的狐狸相。
“老钱在花心街新开了一家清吧,我们正打算过去,你去吗?”汤可林问章寻。
钱晟直直地盯着章寻,不知在替谁回答:“去吧。”烟雾弥漫在他脸上,令人看不清他的神情。
“好。”章寻说。
三人往汤可林的车走去,钱晟径直坐去后排。章寻脚步一顿,也坐到了后排,汤可林彻底沦为司机。
钱晟轻笑,问旁边的人:“名字是哪两个字?”
“文章的章,寻找的寻。”
“文化人的名儿。”钱晟邪气地勾勾唇角,“不像我,日成晟,我爸盼我们家富起来,特意取的这字,我在家的小名是钱多多,像不像暴发户?”他说完,仰头大笑几声。
连个性都惊人的相似,章寻笑了笑,听到汤可林说:“他就是暴发户,他们家拆迁补偿了两套房子,一下飞升了。以前我去他家吃饭,他还去别人田里偷菜。”
“去你的吧,说的我们家穷得睡桥洞一样,我明明是和你打赌赌输了才去挖的菜,含血喷人。”钱晟佯怒。
章寻看着他,“没被打吧?”
钱晟眼睛一弯,“打倒是没打,就是那人的大黄狗追了我三条街,我只好爬到树上躲着,它硬是在树下候着,从傍晚蹲到天黑,后来汤可林拿了一袋鸡骨头引它走,我才得救。”
两人相视一笑,钱晟问章寻:“别光说我,你呢,你都在做什么?”
“我在准备博士毕业。”
钱晟诧异两秒,随即笑出声,“果然贴合名字,读博辛不辛苦?”
“还好,”章寻顿了顿,补充道,“喜欢的话就没那么辛苦。”
汤可林瞄了后视镜一眼,那张白净的脸上神色淡然。
钱晟自嘲道:“我就不是读书的料,勉强上了大学还险些被退学,好不容易捱到毕业,我爸要我继续念书,我是打死不肯去了,跪榴莲壳跪了半天,家里人终于妥协。人各有志,我不念书也过得挺好。”
“因为你是暴发户。”汤可林怼了他一句。
“洋鳖。”钱晟回骂他。
三人有说有笑来到花心街的“十巷”清吧,汤可林去找车位泊车,剩下的二人站在清吧门口闲聊。
钱晟掏出一根烟,没点,叼在嘴边,“你和汤可林怎么认识的?”
章寻避而不谈与汤家的种种因缘,简化到最后,含糊不清道:“吃饭时认识。”
“哈哈,这么巧,我刚刚也是吃饭时碰见他。”钱晟夹着烟说,“那二百五说刚回国,要把枫市的餐馆测评个遍,也不知他怎么心血来潮想学做菜。”
“你和他认识很久了?”
钱晟点了烟,吸上一口,慢慢说道:“小学同桌,他家以前就在我家附近,但他小学毕业就出国了,后来等他偶尔回来一次才见得上。”
他语气一顿,“挺久没见,本来还有些尴尬。但你也知道他那张嘴,一上来就装熟,就算是十年没见也能给你扯出十天没见的错觉。”
章寻不置可否,将问题润色了一下,“他从小就这么能说?”
钱晟喷出烟雾,前俯后仰的,“他小时候脾气臭得很,天天拉着脸,说话硬邦邦,谁都欠他的一样,后来回国再见到面,倒是会开玩笑了。”
远处,身量颀长的男人携夜色而来,慢慢走至霓虹灯下,灯光照亮了他俊朗的脸,那张唇还没说话,先笑了出来:“看我干嘛,在说我坏话?”
“嗯。”钱晟转身带两人进店。
酒吧内流淌着轻柔的音乐,墙边挂着壁画,暗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