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那一瞬间整个人都是懵的,哪里是什么泉水叮咚,根本就是惊涛骇浪,这个陌生男人一手搂着她,一手从下巴握住她的脸,微微一用力,就撑开了她的口腔,舌头长驱直入,还未来得及体会轻如羽毛的初吻,谢秋水就先体验了一把深入其中的舌吻。
“唔!!”
她后知后觉地拍打着面前人的胸口,可他胸膛的厚实坚硬,捶打只能让自己的手变疼,没有任何震慑作用。
他的舌头一上挑,一股陌生的感觉突然从下腹撺起,谢秋水腿脚发软,双膝一折,差点跌倒。
腰间的手像是早就意识到她会有这种反应似的,将她抱得紧紧的,她上面躲不开,越吻越往后仰,最后都快被亲成下腰姿势了。
若不是因为谢秋水完全不知道怎么应对,呼吸停滞在那里不知道怎么调整,他根本舍不得松开。
“小水,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紧紧抱住了谢秋水。
谢秋水一口气还没缓过来,就被他抱到自己的胸口,只能在他胸口拼命喘息,争夺一点稀薄的空气。
男人抱了又抱,手还在背后上下摸着,确认这个年轻的,活生生的谢秋水。
这一系列动作在谢秋水看来,完全就是在耍流氓。
可他怎么能叫出自己的名字?
大半夜的,不会遇到混混色狼了吧?
混混,总会随身携带刀吧?
谢秋水火都不敢发,艰难得从他怀里挤出一点声音:“你是……谁?”
现在的她比将来还没脾气。
“你未来老公……”他草草介绍了下自己的身份:“程知礼。”
谢秋水无语了一瞬。
长得人模狗样的,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
“其实我是从未来来的……”他越说越离谱:“以后我们会结为夫妻,幸福得牵手一生,你呢,很黏很黏我,总说我们相识应该更早一点,所以,我重生之后,就来找你了。”
谢秋水倒吸一口凉气。
警察叔叔,这里有个神经病!
程知礼看着谢秋水那大感震惊的样子,开始自说自话:“我知道让你一时间很难相信,可是我了解你一切,你最喜欢吃的水果是香蕉,因为香蕉不用洗,剥皮也简单,不喜欢吃带壳类的海鲜产品,因为懒得挑壳,你不喜欢一切麻烦的事情,所以遇到事情第一反应,就是躲避……”
确实了解她。
谢秋水狐疑得看着他:“你是我朋友找来恶作剧的吗?”
可是想了想,恶作剧怎么能连吻都搭进去?随随便便,舌吻似乎很熟练的样子。
是哪家夜店的牛郎吗?
程知礼继续说着她的特点:“你朋友知道你喜欢的口味吗?不喜欢吃甜品,就喜欢酸辣的,怀孕时候……”他默了默:“怀孕时候,却喜欢吃甜的了。你未来的孩子,小名叫洛洛,因为你最喜欢的小说主角名字,就叫洛洛。”
会算命的牛郎?
“还有……”程知礼忽然弯起眉眼:“你左边腹股沟里,有一颗小小的痣。”
谢秋水面色一变。
警察叔叔,这有个偷看女生上厕所的会算命的牛郎!
能偷看女生上厕所的,肯定是个变态。
跟变态不能讲道理。
谢秋水顺着他:“哦,好,那,我们顺其自然,未来再见?”
她蹲下身去捡起地上的书,转身就要离开。
程知礼却跟了上来:“其实我来找你,也是顺着你自己的意思,你说你遇见我太晚了,错过了太多,如果再来一次,希望我能早点来找你,你就能早点,体会那种快乐了。”
谢秋水加快了脚步,怕他觉得自己没听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