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亲我。”郑榆推他推不动,就往一边躲脸,“郑隽明!”

郑隽明若有所思地啊了一声,“听听,连哥都不叫了,天天郑隽明、郑隽明。”

语气让郑榆还想打他,看到他脖子上的红印,最后轻推在他脸上,铆着劲儿和他生气:“郑隽明,你特别讨人厌。”

郑榆当然明白郑隽明买这个房子的意思。他想让他们两个再也不用颠沛流离,可以不用再像两只蚂蚁一样搬来搬去,有个踏实的落脚的地方。

甚至很简单的,可以不用在洗澡的时候因为水迟迟不热而冻得像个孙子。

但郑榆同样知道,虽然郑隽明表现得轻松,但从他更加频繁的应酬和夜里迟迟不关掉的灯能察觉得出,他身上的担子不会轻。

既然沟通无效,郑榆干脆就不沟通。反正郑隽明现在忙得脚不沾地,郑榆回不回家根本没人知道。

打电话发信息来查岗,机灵的郑榆同学总能很轻易蒙混过去。

他就这么愈来愈大胆地出去打工,从一份到两份,从一天挣20块钱到一晚上挣120。

本以为会一直这样神不知明不觉地偷摸干下去,但谁想得到,会以那样的方式被郑隽明抓包。

在此之前,郑榆一直以为他们谈工作的地方肯定是正经严肃的场合,谁成想,有一天会和他哥会在夜总会相遇。

说是夜总会也不完全恰当,档次还是要高一些,最起码明面上要正规许多。

郑榆在里面的工作就是倒倒酒,跑跑腿之类的,因为长得好偶尔也会被安排去哄一下大老板,至于被摸手摸脸、言语调戏之类的,他不是很在意。

郑小榆是个很想得开的孩子,你摸就摸呗,我一会儿洗手多搓两遍肥皂不就行了,但是能挣到小费呀,要是运气好再遇到个冤大头,小费那可都是红票子!有钱不挣王八蛋。

“二楼进人了。”领班在对讲机一发话,几个长相漂亮的年轻男女立刻整理一下衣服头发,排着队上楼。

“郑榆!”李团结刚来,看到队伍里的郑榆,问他:“今晚上生意咋样?”

“大老板。”郑榆得意地扬扬眉毛,“收工请你吃串儿。”

一共五个人,他站队伍第二个,进门的时候要低着头,等领班说完话,让抬头才能抬头,不然没有礼貌,要扣钱。

领班说话,他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一会儿下了班去隔壁吃肉串,叫李团结教他喝酒,喝啤的还是白的,哥说明天回家,明天晚上没法儿出来了,小金库已经存了多少,数额喜人呐郑榆……

领班介绍完,该他们亮相了,抬头、微笑,弧度要漂亮,眼神要亲和,抬头……

待看清楚坐着的人都有谁的时候,郑榆脸上的笑瞬间僵了,包厢里一共五个老板,其中那个长相最正、气质斯文的,不是他哥还是谁……

郑榆像个提线木偶一样鞠躬,给老板倒酒,按顺序被老板选了落座,从头到尾没敢往他哥那边看一眼。

看都甭看,不用想,郑隽明眼神里的冰肯定能把他冻碎了,眼刀能把他射穿了。

郑榆被一个年纪稍大的老板选了,坐在他旁边,倒酒敬酒的流程得走一个遍儿,再就是哄老板喝高兴了再开酒。

他穿着会所发的西装制服,掐出的赏心悦目的腰线、笔直的双腿、清爽的脸蛋儿和干净的气质,都引得旁边这位的目光上下流连。

“叫什么?”老板问他,郑榆小声地说,“老板您叫我小榆就行。”

“小榆。”老板笑着摸上他的手,“今晚上你陪着我……”

“金总。”有道男声插了进来,郑榆脸都不敢抬,就听他哥说:“金总,咱们能不能换换?”

“郑律,这个。”金总指了指郑榆,揶揄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