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魂牵梦萦彻夜难眠,每天看着李温水一些人意料的有趣举动, 抱着李温水温软的身体入睡,他也会很快乐。
想到这里梁瑾心口发闷,走到水池旁,他注意到李温水被冷水泡的通红的双手。
春水冰冷刺骨,水里像是有千万根针一样刺进皮肤,并不影响李温水刷碗的速度。他住平房冬天里没少用冷水洗衣服刷碗,那时候他经常幻想赶紧有钱了买个全自动洗衣机住楼房,结束穷日子,一直到现在他也没结束穷日子,但也算习惯了。
梁瑾眉头微皱,毫不犹豫地挽起袖口:“我来刷。”
李温水一点不客气,当即把手抽了出来,抱着手臂瞧着梁瑾,心想大少爷能干得了这个?水还那么冰,别把碗摔了。
出乎意料的是梁少爷真还有模有样的刷起了碗,梁瑾一米八七,水池高度到他腹部。他半弯下腰,眼眸低垂,神态坦然平和,似乎并不认为于他身份而言在餐馆刷碗是一件丢人的事,没一会儿白皙修长的手被冷水泡的绯红。
餐馆客人留下的碗筷很多,堆了满满一水池,李温水刚才刷了一小部分,梁瑾刷着剩下一大部分。
他一身高奢名牌,浑身上下衣服加起来六位数,手表的价格够买平县好几套房,这样的人屈尊降贵刷盘子,任谁看了都觉得不可思议。
李温水起初惊讶,随即想到梁老爷子考验梁家小辈时梁瑾种了一个多月的田,他也是像现在这样平静。
实际上梁瑾做事的衡量标准只有利益,他能因继承人考验亲力亲为种田,可以和李温水挤在破旧的小床上入眠,也能为李温水刷碗,他从来都不是高高在上矜贵到脚下一点尘埃不沾的公子哥,只看值不值得。
厨房里静悄悄的,只有流水声与碗筷轻微碰撞的声音。
李温水视线从梁瑾发红的手上收回,开口道:“我离开那天看到了俞子濯,餐馆起火应该也不是意外吧?你不是说俞子濯关在精神病院很安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