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1)

蔺照雪歪头:“给我这个做什么?”

李燕庸的金口,难得心平气和吐出两个字:“好看。”

蔺照雪看着胭脂足以闪瞎人眼的亮闪闪粉色,沉默了。

蔺照雪觉着他就是故意的。

自然想到灯会那日,他给丁焕花选的胭脂。

加上今日被李燕庸戳到痛处,憋着火气,原来敏感爱吃醋的脾气,有点上来了:

“你为什么给丁焕花选衬她的紫色?给我就这么难搭配的亮粉色,是不是就随便挑了一个搪塞?”

李燕庸并不会接受她莫名其妙的情绪,只睨她:

“我对她更熟悉,她用的紫色多,更适合。”

蔺照雪一梗。

李燕庸没再多言,只是把胭脂盒往她手里一放,兀自付了钱,便径直往前走。

蔺照雪觉着特别的心凉,气得眼泪都要出来。

她就不应该问。

步伐停在原地不动了好久。

已经走远的李燕庸,却在此时突然冷不丁地道:

“我院子里的花,没有紫色。四季常开的,只有粉色。”

“是你栽的。我没动过,粉色挺好看的。”

蔺照雪最初还没有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

但脑光一闪。

所以,李燕庸的意思是,给丁焕花紫色的胭脂,是因为丁焕花用的多。他就随手选了,而不是他喜欢。

但送给她的,是他喜欢的颜色?

蔺照雪肉眼可见的开心了,跟了过去。

李燕庸看她跟上,低头看比他矮半个头的蔺照雪,声音平静:“还难受吗?”

蔺照雪愣了会,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

他之所以给她挑胭脂,是因为知道方才看猫狗时,说的那句“你养得活吗”伤到她了。

他,在道歉?

蔺照雪快快摇头。

其实只要他有心哄她,她就不气了。

*

李燕庸原本以为,蔺照雪今日出来,会带着他一起去相国寺北边那一条小甜水巷。

那条街道全是卖些茶点和小饭馆的,蔺照雪喜欢吃这些小玩意。

可谁料蔺照雪却对他道:“天色已晚,郎君,不若我们回家吃?”

蔺照雪看出了李燕庸的愣神。

她神神秘秘地一路把李燕庸拉到了自己院的小厨房里。

李燕庸看她有条不紊地系上围裙围袄,绑上银索攀脖,一头柔顺的头发用红带子围起来,露出纤白的脖颈。

李燕庸:“你在做什么?”

蔺照雪摊手耸肩:“这是厨娘的打扮,我要做饭。”

李燕庸叹了口气,扶额:

“你会做?”

“别胡闹了。”

蔺照雪才想让他别瞧不起她,可旋即,李燕庸就自己拿了个厨娘用的围裙围袄,娴熟地给他自己套身上了。

还把袖子挽起来,露出有玉白,却并不纤细的壮实手臂。

这手臂接过蔺照雪死活翻不动的,像深深扎根的老粗树桩一般宽重的锅。他却轻而易举地掂了掂。

让人不禁感慨,文官单手挑大虫,真不是吹的。

李燕庸边有条不紊地洗菜,调味,起锅,边道:

“你不会,我来吧。”

这动作,一看便是做菜的好手。

是的,李燕庸说话,确实让人觉着爹味满满,往那一坐就是诵经的佛。

但他确实包圆了饭菜,色香味俱全。

他性子就是太过于务实,直来直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