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面前,他昔日所作所为简直仿佛一个笑话。
叶闵蹲下来,俯瞰着匍匐在地上的她,声音阴冷潮湿:“是我往日太纵容你了吗?”
青葛听此,修长湿润的眼睫垂下,开口道:“阁主,我是生来的奴籍,身份卑微,是你,太子殿下和主人救我于苦海之中。”
叶闵听此,声音淡漠:“既然记得昔日的恩德,今日又何必如此大逆不道。”
青葛惨然一笑:“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懵懂无知,就跟个傻子一样,主人赏我的吃食被狗叼走了,我拼命揪着那只狗,我要抢回来。”
她说的那个主人不是宁王,是她最初的那个主人,是买下她为菜人的王屠户。
而抢她吃食的那条狗叫王大,还有另一条狗叫王二。
王大是瞎了眼的,皮包骨头,王二是瘸了腿的,皮包骨头,她还很小,也皮包骨头。
那时候宁王也还小,矜贵好看,如珠如玉一样的人物。
她至今记得,太子,宁王并叶闵经过那里,他们都看到了她是怎么打跑了王大,抢到了那块烧饼。
正当她抱着那烧饼津津有味啃的时候,她听到那如珠如玉的少年开口了。
他却是对旁边的太子道:“看那个小东西,脏兮兮的,狗啃过的,她竟然也吃。”
回忆起往日,青葛垂下眼睛,低低地道:“我至今记得他说起这话的语气,以及他看着我的眼神,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但我知道在他眼中,我卑微犹如蝼蚁,我就是一条狗,甚至连狗都不如。”
想起过往,青葛仰起脸:“可他救了我,成为我效忠的主人,我从来没想过背叛千影阁,也未曾想背叛主人,哪怕我已经犯下弥天大错,今日若为了主人以身犯险,我也依然会善尽职守。”
此时,风停了,雨却渐渐地歇下来,叶闵沉默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