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
他仍然每晚都坐在“昨朝”最靠近舞台的位置,为自己点一杯乐加维林,再为黎景准备一杯牛奶,然后像个普通观众,安静地看着黎景在台上表演。
与姜佚明相处时,黎景大多是沉默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目光没有了初初重逢时的躲闪。甚至偶尔被姜佚明逗乐时,脸上还会漏出浅浅的笑意。
姜佚明时常会提着几个购物袋来找黎景,或是羽绒服,或是羊毛衫,还有几条裤子和几身保暖内衣。
只是,黎景一次都没有收过。
见黎景不收,姜佚明也不强迫,他神色如常,笑着将购物袋放回后备箱中,不带半分的不悦。
任凭黎景再怎么蠢笨也能看得出,如今的姜佚明可谓功成名就、地位超凡。现在的他,哪还有半分当初那个穷小子的寒酸?
他开豪车、戴名表,穿得西装革履,连皮鞋被搭理的锃亮,那派头,任谁见了都不敢轻视。
而黎景呢?
他穿着最简单朴素的衣服,整个冬天,就只有一件暖和的羽绒服,裹在身上显得分外不合身,鞋子也因为常年刷洗而开始发黄。他惯常低着头,用半长的发丝遮盖自己俊美的容颜,以至于放在人群中就会找不到了。
夕阳西照,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僻静的路上,经过商户时,黎景忍不住透过清晰可鉴的橱窗偷偷打量着他们的身影。
只是匆匆一眼,黎景就慌乱的挪开了视线。
这一刻,他终于懂得了自惭形秽这几个字。
他们之间,始终保持着亲密又疏离的关系,明明日日相见、明明一直陪伴,可黎景却连姜佚明递来的牛奶都不愿喝上一口。
他偶尔屈服于姜佚明周身散发出的温暖,但更多时候,面对姜佚明的示好,黎景是畏惧的。
他没有直截了当地拒绝姜佚明的示好,却也不肯向前迈出半步。
有时候,就连黎景自己都说不明白,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或许,他已经太久没有尝到温暖的滋味、太久没被人爱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