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行为:无论是杀害未被定罪、或未被按照应有程度定罪的罪犯,还是在事后写信向警方告知凶案发生地点,都可视为对警方的挑衅。该犯罪人反侦察能力极强,且对自身有膨胀的自信心,危险性极高。
如果维斯特兰钢琴师在其他州确实犯案,而犯案之后显而易见地没有通知警方的话,示威和联系警方就并不是这个凶手获取快感的必须方式。因此,也不能说「膨胀的自信心」或「对警方的挑衅」之类的话。这种鲜明的作案方式只是为了把他和其他州的某些凶案区分开来,使人们不至于怀疑到他身上。
站在这样的角度来看,他并非「自信」而是极尽地谨慎,大胆而果断,反侦察能力也确实很强。
维斯特兰钢琴师可能试图把自己伪装成另外一个类型的杀手,从而引开WLPD调查上的注意力。而且从目前来看,这种手法确实效果显著。
有人认为维斯特兰钢琴师是比礼拜日园丁更危险的罪犯,我并不这样认为。
比起维斯特兰钢琴师,礼拜日园丁的出发点是更加奇异的、梦幻的、不可捉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