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知时回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摸了摸口袋,摸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糖纸,是早上宋煜还给他的棒棒糖包装。
丢掉之前,乐知时随意地翻过来看了一眼,无意中发现什么,皱起眉。
“草莓牛奶?”
奇怪。
他买的明明是树莓牛奶味。
作者有话要说: You're the apple of my eye.
这句话最早要追溯到古英语时期,莎士比亚也常用,是很古老,但是就是有种很古典的浪漫(我觉得hh)
不是用的亚当夏娃的那个典故啦hh(而且顺便一提圣经里其实并没有指明他俩吃的禁果是什么种类,是后世误传成苹果的)
这里我觉得大家理解的太靠近情话了,其实不是的,宋煜不想让乐乐把自己看成是被人收养的流浪猫,他对他们全家来说都是非常珍贵的,所以才这么说(当然你要理解成爱情,可以!反正这对以后不结婚很难收场!)
第31章 疑似网恋
升学考的红线压在前面, 无论是初三还是高三,都过着近乎修行的日子。因为宋煜就在对面,乐知时每天都会留在五楼自习室复习到深夜, 等到宋煜下晚自习,再和哥哥一起回家。
“去北京集训?”自行车行驶轨迹扭了一下, 乐知时立刻扶稳把手, 保持平衡,“什么时候?”
“后天。”
“这么快!?后天就要走?”
“嗯。”
“那……奥数集训要多久啊?”乐知时尽可能掩盖自己低落下来的情绪。
“一个月。”宋煜说完, 又张了张嘴,乐知时以为他还要说什么,但直到他们回到家,也没有下文。
集训生在校门口集合坐大巴前往北京的那天上午,乐知时在上英语课, 不能去送宋煜。下课后,他趴在窗户那儿看了很久,校门口空空荡荡, 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