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点不明显的口音叫他“宋煜哥哥”。
一瞬间宋煜的大脑中闪过许多乐知时手写的信,大段大段亲昵的抱怨,充满孩子气的炫耀,和眼前这个人一一对应,生成出一种具象化的甜蜜。
宋煜的嘴角扬起细微的弧度,沉声,带着一点戏谑意味引用了乐知时的口头禅lovely,握着手对他说:“Lovely to see you.”
乐知时的耳朵尖仿佛被谁掐了似的,在太阳下呈现出半透明的红,他松了手,说自己去换衣服,然后一路跑进房子里,顺走了椅子上的红色短袖。
他浑身都透着一股充满生机的稚嫩感。
再见面是在宋煜三楼的房间,他正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忽然听到敲门声,一回头看见乐知时站在门边,穿着那件令他白得发光的红色上衣,和一条黑色短裤。他很自然地走进来,吹干的头发很蓬松,褐色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