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3 / 3)

与妹妹不同,李元瑛完全继承了母亲薛贵妃的绝世容颜,受封韶字,单纯从字义看就是形容相貌、年华、气质的绝美。十四岁时行束发之礼,紫衣玉冠登上朝堂,姿容震惊满朝文武,当时的宰相裴裳用一句话形容他:春山濯濯,端严若神。

然而李元瑛的绝色外貌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丁点好处,反倒因为那张脸处处掣肘。多有政敌攻击他生就女相,无人君之表,有祸国之貌。

生得太美,每次骑马出行,长安必然观者如堵,拥塞道路,大有掷果盈车、看杀卫玠的劲头,因此韶王多年来只能被迫乘坐马车出行。大唐尚武,无论文官武将、男子女子,贵族们出行都习惯骑马,只有老病衰弱不堪劳顿之人才会乘车,因此这又成了李元瑛身体病弱,不宜继承大统的罪状。

宝珠看着霍七郎身上的缇红色罗袍,脑海中浮现出兄长二十岁大婚时的盛况。那时他年纪渐长,长得越来越像过世的娘亲,婚礼穿上新郎的鲜艳红袍,风流之盛,独绝一代,反衬得清河崔氏家的新娘如同一只灰扑扑的鸽子。

皇帝思念贵妃的石榴裙,早不许后宫妃嫔穿红,婚礼上一眼看见儿子仿佛贵妃在世般的姿容,泪洒当场,典礼时说两句话便止不住哭一会儿,便如嫁女的老翁一般哀伤。

从那场婚礼之后,皇帝以伤情为由,渐渐疏远韶王,曾经备受宠爱的李元瑛虽然住在长安,其后几年竟然见不到自己亲生的父亲,也正是在这段尴尬时光中,奸人趁虚而入,离间了父子感情。被敕令贬去幽州时,李元瑛都没有亲自申辩的机会。

此间种种不堪,宝珠从小就无数次想过,如果她能和阿兄交换相貌就好了,她能够继承母亲天下无双的美貌 ,而兄长也不用再被那副美丽皮囊所负累,如愿得到至尊真正的信赖:太子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