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一族喜居山野。但邓陵氏是鎏京城,数一数二的名门望族。
“以前是, 但现在不是了。”邓陵寿笑了下, 他眼里充满了嘲弄:“我受够了鎏京城的那群蠢货, 也受够了墨家那些恶心的训诫。”他一肚子阴暗如沼泽的情绪, 对这一群陌生人喷发。
邓陵寿冷声说。
“【桃源之祸】还不够他们长记性的吗?都被人欺压到头上了, 还不敢反抗。”
邓陵寿眼神恶毒。“我说要废学堂,要下奴印,彻底扼杀那些贱民试图反抗的思想!可是墨家机关城不许, 那群人也就不敢。”邓陵寿抬手抚摸过自己的额心。这不是他故意画的妆,这是他被人硬生生拿手指挖出的伤口。
他恨道。
“齐国皇室里也有一群饭桶, 被人骑在脸上撒野,竟然只敢骂两声。”
“鎏京城的混乱,想解决可太简单了把那几千万人杀了不就得了。”
“田地里有木牛耕耘,纸坊间有机器作业,就连打猎也有机关鹰代替,鎏京城的繁华,不需要他们出一分力,跟他们也没一点关系。”
“我早就想把那群贱民赶尽杀绝了,但是墨家说要兼爱,噗嗤。”他冷冷地笑了两声。“好一个兼爱啊,活该现在鎏京城人人不得安生。”
他看起来三十岁,可是实际年龄却远不止三十岁,他快一百岁了。这也意味着,他被墨家的优柔寡断恶心了快一百年。
年轻时,初入墨家,他和普通弟子一样,对所有人都怀着一颗平等博爱的心。但你不得不承认,人性就是贪婪自私又懒惰的。无数经历告诉他。他的“兼爱”,众生不配。
鎏京城门前,万人用血书写“天街踏尽公卿骨”。
可凭什么呢?他祖辈世代都是公卿,他们做错了什么。
如果不是他们研究出煤气灯,如果不是他们研究出木龙,研究出鸿镜,齐国的那群人现在都还在和原始人一样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