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求祝小蓟别说了。

祝小蓟知道他也是重生之后,第一件事,并不是责怪他,怨恨他,竟然是问他,上辈子究竟有没有用他赚的银子买冬衣御寒。

薛景元的肩膀轻轻颤抖起来,片刻后,他将脸埋进了祝小蓟的脖颈处。

脖颈处轻轻跳动着几根血管,那里很脆弱,也很温暖。

就像祝小蓟这个人一样。

脆弱的好似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可又顽强的像是一株永远烧不灭、毁不尽的小蓟草。

薛景元在人生的最低谷,在人生最狼狈的时候依旧在祝小蓟的身上尝到了温暖的滋味,他不愿意放手,在深夜里也依旧反复回味,他以为那是依赖和习惯,可现在才知道,那就是喜欢,那是爱。

祝小蓟身上有他永远也学不会的、为爱勇往直前的勇气,让他欣赏,让他迷恋。

他喜欢他的勇敢、坚韧、包容。

薛景元喜欢祝小蓟,这是薛景元重生一世,连他自己都没有勘破的秘密。

现在,薛景元终于才明白,他早已爱上祝小蓟的事实。

原来当日祝小蓟藏在树后朝他投来、被他刻意忽视的遥遥一瞥,其实就早已在彼此间落下了爱意的种子。

缘分落地生根,逐渐长成参天大树,薛景元的爱,是祝小蓟花光两辈子的所有心血,才浇灌而成的。

他是他两生两世的爱,同样也是两生两世的不可辜负。

是他的不可辜负。

第144章

五年后。

“车夫,在这里停一下。”

一阵清脆的声响从七宝撵中传出来,风吹过,伞盖下的梅红丝群网轻轻颤动,四角挂着的七宝和香囊散发出淡淡的香味,马车造型大气端庄,华贵无比,车厢上雕刻着繁复精致的花纹,边角还包着金,令人闻之生畏。

周围的摊贩下意识抬头看去,只见马车帘子被人从里面掀开,很快,就露出一张清秀的双儿脸庞。

“老板,来一份蜜煎金桔。”

摇月下了马车,对摊主笑道:“拿大一些的,我家夫人爱吃。”

“好嘞。”摊主麻利地开始打包,一边打包,还一边还偷摸往马车里望去。

可惜马车帘子是用上好的绸缎做的,丝滑厚实,里面还有一层小门将马车与街道隔开,保密效果极佳,摊主根本看不到里面那位贵夫人的尊容。

他心里满是遗憾,但面上还是将蜜煎金桔交给了摇月,接过银子后,笑道:“多谢,欢迎下次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