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机会是利特费尽气力争取来的,他花光了他身上存下来的所有积蓄,除了要寄回家的那一份。
这次的活动是陪护一个出行的贵族游玩,身份异常的贵重,不能有任何闪失,据说是哪个上等贵族的儿子,突发奇想想去乡野游玩。
真是吃饱的贵族闲着没事干。利特想。却还是换上了自己置办的最昂贵的衣服,混到了行军队伍的最末端。
他悠悠跟着队伍走着,整个队伍保持着慢慢悠悠闲庭漫步的节奏。绿油油的林荫和让人心旷神怡的蓝天白云,无一不让人将心中的懒散劲勾出来。
利特在队伍末尾,抬起头瞧着炙烫的盛阳,浅笑着感慨,真是个好天气啊....
直到...从丛林里隐晦地传出野兽的喘息声,那点细小的声音,却如同尖锐的钩子,一下钩紧了人们的神经,他们缓下了脚步,拔出佩剑,一副神情紧绷,如临大敌的模样。
在场的人都紧绷的戒备起四周,只有利特还保持着最初闲适的神情,要问为什么?因为...他们走的这条路就是利特选的。
利特能参与进这次行动,不仅仅是因为他花了大价钱贿赂了策划行动的长官,更因为正好那位贵族要游玩的地方正好是利特家乡的附近,有一个能识得路的当地人在,路途的安全性也更有保障。眼看着那人拿着利特给出的路线在贵族面前邀功,熟不知利特给出的路线中有一个隐患,就是这里,这片林子时常时不时会有群狼出没,一般本地人都会选择绕道而行。
利特太需要机会了,他需要一个能在贵族面前表现的机会。即使这个机会伴随着很大的风险说不定哪天,他就被扒出来以试图谋害贵族的名义在街头上斩头示众。但利特必须得赌,成功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不是吗?
狼王已经带着群狼层层包围了队伍,威胁地呲着牙,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涎水淌了一地,它们正期待着能美美饱餐一顿呢。
狼群已经开始攻击队伍了,但利特不着急,选择静待观望一会,他讽刺地笑着,毕竟没有这群废物的衬托,怎么突显自己格外的出类拔萃呢。
他划水地赤手空拳和面前的野狼搏斗几番,看着队伍越来越式微,渐渐大家力不从心,无暇顾及到马车,马车的四周已经空出一片空地,而几头来势汹汹的野狼已经蓄势待发地要扑上去攻击那辆华贵的马车。
在狼千钧一发扑上来的那一刻,他夺走了一个高等骑士的佩剑,一刀结果了他面前搏斗了许久的野狼,几个大健步冲上去,一脚先踹开扒在窗户上的畜牲,同时寒光闪烁,不过几下,碾压式强悍的力量三下五除二就结束了刚刚那紧急危机的情况。
他用自己高价买来的衣服,毫不在意地擦掉刀上野狼的血液,同时拉开了马车上的窗帘,向贵族询问道:“您没事吧?”
可随即就被马车里主人公惊心动魄的美貌给震惊到晃神,他有一副天使般绝丽的容颜,黑藻般优雅的长卷发,要知道在这个国家头发颜色越纯正的人,就表示血统越尊贵,像利特的头发就是像枯黄的杂草一般的颜色。除了如同瀑布般好看的黑发,眼前的人还有一双琉璃塔般漂亮干净的银眸,长而翘的银色睫毛扑闪扑闪地看着利特。他就像天庭下凡的天使,又像他之前听说过的品种稀有罕见,千金难求傲然独立的黑玫瑰,第一次有人好看到利特怔然失语。
他在看着安吉尔的同时,安吉尔也在看着他,他第一次见到如此野性英俊的男人,他的眉眼凶戾且冷漠,像某种大型动物的眼睛,棱角分明的脸上还沾着刚刚杀死野狼的血,他的肌肤是是被太阳热吻过的漂亮且油亮,让人想到皮毛黑黝且油光滑亮的豹子。敞开的衣裳里能看到他威武雄健的体魄,姣好的体格,让双峰之间深陷的沟渠明显地让人脸红。偏偏当事人对他释放出来的荷尔蒙轻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