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是个巷口,由两栋极近的建筑逼夹而成?, 中间?仅漏下一线天光, 甚至比大多?数不知名景区的“一线天”还要紧凑,两边的住户是完全晒不了太?阳的, 伸手就能钩住邻居的窗户,俗称握手楼。

闻弦率先下了车, 微微犹豫。

前世的时候, 他应该是伸了胳膊, 掺着沈照回家的。

沈照腿上有伤,闻弦举手之劳, 他扪心自问,换了任何一个人, 他都会伸出手,将人搀着带回家的,然?后等送到家后门一关,他插兜走人,将这事儿忘的干干净净。

谁知道后头?那么多?纠葛。

他一走神,就站在旁边没?动,沈照一声不吭,也不叫他,只是垂着眼?,迈着伤腿就要下来。

“欸欸欸。”

闻弦忙伸出手扶了一把:“……小心,挽着吧。”

沈照试探片刻,搭上闻弦的手臂。

他姿势极小心,像是闻弦有一点动静,就会立刻抽回去。

战战兢兢的。

闻弦心中古怪。@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们?都是春夏的衣服,薄薄一层衣料,根本挡不住体温,闻弦沉默着带着沈照往前走,想起了前世。

前世他们?唯一一次这样平和的挽着手臂,还是婚礼当天。

沈照没?什么亲戚朋友,请的都是闻弦这边的人,闻氏沈氏联姻,亲朋好友装也装的喜气洋洋,只有他们?一对新人站在婚宴中间?,捧花是婚庆公司选的,戒指是婚庆公司选的,格格不入的像是陌生人。

沈照那时也是这样,生硬的挽上闻弦的胳膊,随时准备撤走。

那时闻弦以为沈照是政治联姻逢场作?戏,其实心里厌恶的不得了,不得不装样子。

可是既然?这样,为什么要留着他的衣服,留了整整十年。@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就那么喜欢这衣服吗?

沈照的家在握手楼的尽头?,一处一楼车库改的房子,砌墙装了房门,屋内昏暗潮湿,只能靠电灯照明,墙角布满除不尽的污渍。

闻弦微不可察的蹙起眉头?。

他认识的沈照矜贵、优雅,漂亮的身体永远裹在剪裁得体的西装之下,要不是沈照非要和他结婚,南城有无数男男女女愿意与他一度春风,这样的的人,就该养在锦绣堆里,可入目却满是霉斑,空气阴寒潮湿,就连床铺上的被子也薄的可怕。

今日快30°的天气,闻弦站在这儿,却觉得冷。

闻弦记得,沈照很?怕冷。

他的被子比别人厚些,冬天空调开?得很?高,喜欢穿米色高领羊毛衫,同床的时候总是一开?始各睡一边,睡着后便不自觉的蹭过来,靠着闻弦睡,闻弦热的出汗,沈照却觉得温度刚刚好。

冬天的时候,他也比平常人更容易感冒。

“……”

闻弦抿唇,到底没?说话。

萍水相逢的,总不好说送人一床被子。

沈照似乎有点局促,率先在门口停下来:“我进去就好,谢谢你。”

闻弦点头?。

他扫了眼?屋内的程设,简简单单的床和课桌,朴素到有些空旷,胜在干净整洁,在屋子尽头?是一个老式衣柜,衣柜上放摆着供桌,白瓷盘里零星几?个供果,香案中三支劣质熏香。

供桌上的则是一张女人的黑白照片。

女人四十岁出头?,容貌温和平静,是张不具有攻击性的面?庞,大概是邻里街坊常见的好脾气姑姐。

闻弦收回视线:“……你伤口破皮的地方不要碰水,崴到的脚倒不是很?严重,用药油推一下,腰上的淤青也要揉开?,对了,红花油你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