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作者”们贡献出的灵晶可是要全部被李阳光用于生产阳光的呀!他们作为赞助方,挂个名字难道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吗?他们的“作者贡献”就是“为作者贡献”呀!
啥?你说这些灵晶产生的阳光并没有全部用于实验?
害,实验当中有所损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嘛!
宋会长理直气壮。
更何况,在这件事情里。
付出灵晶的冤大头们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论文挂名,即将名垂青史;
李阳光得到了切切实实的灵晶支持,得以继续成长;
而他在李阳光心目中的形象也一定水涨船高,将来李阳光若是一飞冲天,他也会跟着沾光;
最关键的是,全体种花家的灵植师们也将在未来因为李阳光的论文而获益。
这怎么不算是一种四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