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迟,决定第二天就出发。
当天晚上我就开始收拾行囊,大虎似乎感知到了我要离去,拦在门日低声咆哮着,甚至还好几次打翻了我的水杯。
相反,伴伴的眉眼都写满了开心。
因为这一次他可以跟着我,而大虎要继续留守在家。
我让他换上了那套定做的白色中山装,这件衣服特别凸显身材,再搭配上他那高挺的鼻梁、绝美的唇形、乌黑冷峻的眼眸,无一不张扬着英气和野性,简直如同画中走出的人。
我越看越满意,这样的保镖带出去才有面子!
寻思着还有什么要给他准备的,结果这时候他突然摸出了那个炖肉的青铜鼎,咣当一声放在了地上。
“这玩意儿不能带!还有跟我出门,必须约法三章。”
“吃饭用筷子,不能用手抓。”
“走路两条腿,不能乱扑人。”
“尽量少说话,免得让人知道你是大粽子!”
我就跟当爹的一样,一个个纠正着伴伴的坏习惯。
伴伴情绪低落得‘哦’了一声,见他这幅可怜模样,我只好将那日青铜小鼎默默地塞进了包裹。
一看我要帮他带上,伴伴没了神采的眼眸,立马焕发出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