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宣歧笑笑,不介意,也不叫她小妈,当着麦峦雄面,兀自唤她“铃舒”,嘴很甜,夸她年轻又长得漂亮。何玲舒倒反应很寻常,清清淡与麦宣歧有来有往。
只是麦葑麟看到一旁父亲的脸越来越黑,扯住麦宣歧手臂,往身后拉了下,从口袋里拿出两封烫金红包递到何铃舒手中去:“我与小果哩的礼金就一同交给何小姐啦。”
麦宣歧一耸肩:“我回来匆忙,没准备礼金喇,下次补给铃舒。”
何玲舒对麦宣歧摇摇头,说二少不必费心,随后大方收下麦葑麟递来的两个红包。
麦峦雄觉她得体又不怯麦宣歧,和蔼笑笑靠过来,牵住她白又纤细羊脂玉似的的手。何玲舒表情没有很大变化,始终清冷,不过麦峦雄也就吃她身上端着的劲儿,对婚礼十分满意,亲昵揽住夫人小巧肩头。
又有麦峦雄老友携家带口前来祝贺,麦峦雄微浊目光在麦宣歧脸上一扫,又落到麦葑麟身上:“晚上都返屋吃饭。”
他这个“都”字说的很重,麦葑麟向来是他说一不二的乖仔,自然是给麦宣歧听。
麦宣歧噙着愉悦笑意,跟何玲舒拜拜,明目张胆掠过他,好像没听到。
等父亲走后,麦葑麟才对麦宣歧道:“这里结束后跟我一起回家,你都知爹哋刀子嘴豆腐心,实际心里好挂住你的,听到没有?”
麦宣歧不听他管教,转身走了,背过身懒洋洋摆了摆手,讲他要去找小果哩玩。
麦葑麟幽幽看他一眼,小声叹口气,还未多想,便被人捉住,攀谈起金融事宜。
待午宴过后,麦葑麟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捶捶酸痛肩膀去找女儿。他想到后半程都没见到弟弟,不知麦宣歧是否又和哪家小姐搭上眼,离席去哪里把妹。
麦葑麟早已对此熟视无睹。
很久前他就弄明白其中道理。爱分许多种,麦宣歧恐怕只是幼时分辨不清对兄长的爱情与亲情,失之毫厘,便谬以千里。
说到底是他不好,那时麦宣歧还没成年,麦葑麟作为长兄却没引导好幼弟,才让两人落得如此下场。
可他又不能不爱麦宣歧。
他怎么能不爱麦宣歧?
麦宣歧是他弟弟,爱麦宣歧就刻在麦葑麟的基因里、搅进麦葑麟的血液中、随着四通八达变通全身的血管刺透他全身,供给他维持生命的心脏。
麦葑麟是树,麦宣歧是他的土壤,爱扎下根去,疯长。
要么树死了,要么土枯了,否则啊,爱死不了,永活的。
所以嘛,爱麦宣歧是麦葑麟逃不掉的,是宿命。
麦葑麟不但要爱麦宣歧,还要带罪去爱,都是他的罪。
麦宣歧生下来,生成他弟弟。
麦葑麟就要赎罪,更要好好爱他,满足麦宣歧想要的一切。他欠麦宣歧的,千遍万遍,都要还。
只要麦宣歧开口,没什么东西是麦葑麟不能给的,命要千万次,就给千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