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喜欢?
这个词对他来说好像很遥远,远到是中学时代的事情,他早已忘记喜欢一个人、或者被别人喜欢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郝宵说喜欢他,这件事情无异于火星撞地球,千年难得一遇。陆时宜并不觉得是真的,强迫自己把这归结为酒后发疯的普遍行为。
等不到他的回应,郝宵似乎急了起来,又开始细细列举他的罪行,声音染上更浓、更可怜的哭腔。
“我讨厌陈楚雁,讨厌死了,讨厌你和他吃饭,讨厌他把你从我身边抢走……”郝宵断断续续地说,“不想看见他,你不许去见他,不许去……”
扑通、扑通。
“喜欢你,我只喜欢你……”
两道声音重叠在一起,陆时宜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郝宵又难受地哼唧了几声,侧躺着抱住了他,慢慢安静了下来。
濒临窒息之时,陆时宜才想起来喘息,大口大口地呼吸,贪婪地攫取着四周的空气。
片刻后,头顶便传来郝宵规律的呼吸声,很轻很热,喷洒在他的额头。
可不知为何,他却听到了一阵越来越急促的心跳声,分不清到底是从谁的身体里传出。
--------------------
我是孬种,写这章哭了好几次,心疼死了,但还是祝我们小情侣即将修成正果
第40章 是喜欢吗
整个世界静止了许久,周遭的一切仿佛都消失不见,陆时宜眨动着眼睛,却发现什么也看不到。
等心跳频率恢复正常以后,他才咽了咽干涩的喉咙,小心翼翼地从郝宵怀里抽身。
由于胳膊长时间撑在床上,这会儿也变得有些僵硬,唯恐吵醒醉鬼,陆时宜尽量放轻动作。
等艰难地站起身后,又弯腰捏住刚刚被郝宵蹭开的被子一角,重新帮他盖好。
大脑仿佛生锈一般,转动的同时,吱呀呀呀乱响,陆时宜整个人都变得迟钝起来,呆滞地转过身,又呆滞地关上门。
两间卧室相隔不过五米的距离,他却感觉走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走回来的,好像只是凭着肌肉记忆,机械地迈着脚步而已。
毫无疑问,刚刚发生的事情完全不在他的预期之内。
其实他设想过许多种可能,比如郝宵回来后还是臭着一张脸不理人,或者小事化大地继续吐槽他爽约,并且以后还会经常时不时地提起这件事。
再比如,下周一去公司的时候,郝宵会理直气壮地告诉小朋友们,你们的小陆哥哥是个不讲诚信的大人,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他的承诺。
可唯独没有想过、也根本想不到郝宵会喝得酩酊大醉,并且醉酒后心里想的人会是自己,甚至还说了那样明显越界的话。
喜欢这个词语,谁对他说都可以,可唯独郝宵不行,明明是水火不容的旧同学,怎么可能会突然喜欢?
这属实让人难以接受,根本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迅速理清的事情。陆时宜愣怔地望着天花板,直到眼眶隐隐发酸,才抬起手背盖住眼睛,无助地叹了口气。
又是一个失眠夜。
还好隔天是周末,陆时宜短暂地拥有两天逃离的时间。为了避免早上和郝宵碰面的尴尬局面出现,天刚微微亮的时候,他便收拾好东西,顶着两团乌青的黑眼圈,开车回到了城南的家。
郝宵一觉睡到日上三竿,宿醉的不适让他感到疲惫不堪,脑袋昏沉,头痛欲裂,太阳穴不停突突地往外跳。
刺眼的光线照在眼皮上,他闭着眼睛缓了会儿神。昨晚的记忆愈发清晰地在脑海里浮现,所有的细节也都被一一放大。
终究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虽然喝得比较多,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