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超饱,”陆时宜揉着肚子说,“下次我请哥吃,你可别再抢着买单了啊。”

“好,不过我过几天要和爸去北京出差,回来咱们再约。”

“大哥,”陆时宜握着陆时季的手,突然真情流露地喊了他一声,“有你真好。”

还好他有哥哥,不然怎么能这么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陆时季显然不吃这招,试图继续劝他:“你没事儿的话回去看看爸妈,听到没?”

“不早了大哥,你快回去吧,开车注意安全。”说完后,陆时宜迅速打车门溜了下去,一路小跑着进到小区里面。

陆时季看着自家小弟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驱车离开。

出电梯后,陆时宜哼着小曲儿走到入户门前,郝宵还没有给他家里的钥匙,他也不知道电子锁的密码,所以便抬手敲了敲门。

谁知门竟没有上锁,只是虚虚地掩着。

陆时宜推开进去,发现客厅里面一片漆黑,跟前的换鞋凳上正坐着一个人,在寂静的夜里,就跟个鬼似的。

“我草!“陆时宜没忍住骂了出来,“大半夜的你坐在这里干嘛,吓死我了。”

“欢迎回家,室友。”郝宵露出一排大白牙说。

“神经。”陆时宜气恼地换上拖鞋,开灯后越过郝宵,径直向卫生间走去。

“陆时宜,”郝宵一拐一拐地跟在他身后,靠在门上看他洗手,“我还没洗澡呢,都快臭了。”

言外之意是:需要你守着我才可以。

“关我什么事,自己洗。”陆时宜无情回绝。

直到淋着热水站在花洒下的时候,郝宵还是不死心,绞尽脑汁想着应该怎么引起陆时宜的注意。

说来也奇怪,才过了不到两周的时间,他就感觉自己的腿已经恢复了一大半,虽然不能像之前一样矫健,但走路时完全不需要拐杖。

除了腿脚有些沉重,其他地方和平时没有区别。

要么说他是天选之子呢,身体的自愈能力果然比普通人强上一些。之所以白天还随身携带着拐杖,那都是装给某只炸毛怪看的。

郝宵了解陆时宜的性格,只要把自己的弱点展示给他看,总是能够博得他的同情心。

浇在头上的热水好像顺着毛孔灌进了脑子里,郝宵感觉到一阵头皮发麻,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猛地甩开膀子,伸长胳膊把靠在墙边的拐杖抡了出去。

发出声响的那一刻,门瞬间被敲了两下,郝宵“啧”了一声,脸上露出了反派般的邪恶笑容。

混杂着淅淅沥沥的水声,他听见陆时宜在门外喊道:“郝宵你没事吧?摔了吗?”

“没事儿,还活着。”他扯着嗓子回,“刚刚不小心打滑了,拐杖倒了。”

陆时宜没有再理他,紧接着,他听到了凳子接触地面的声音。

学生时期不懂事,讨厌一个人的时候,就是要处处排斥他,没办法心平气和地讲话,连呼吸同一片空气都觉得浑身难受。

陆时宜盯着地板的缝隙,想不通怎么就这么阴差阳错地和郝宵和平度过了两天的时间,这要是放在以前,可能会是比太阳打西边出来还要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可又回过头一想,他们现在早已不再是从前的样子了,曾经那些幼稚的、不成熟的针锋相对,现在看来更像是小孩子过家家。

要说讨厌,就像大哥说的,其实好像也没有很讨厌,都是年少时的自尊心在作祟罢了,始终不愿被郝宵压一头。

今天你呛我,明天我呛你,久而久之,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便积累得越来越多。

其实郝宵本质不坏,至少他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性格有些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