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大叔下意识,看了看手指,发现还在身边垂着,他就重新又放了回去。

……

今天是赛艇队训练的日子,康河岸边,那些拥有发达肌肉的小伙子在河水中奋力扑腾,而岸边有志愿者在帮他们制作晚餐,烤牛肉三明治,还有一些青草沙拉。

勋致怡拉着我过来看。

“姐,你看!你快看!男人,都是男人!他们的肌肉长的真好!”

幸亏她说的是燕城土话,连普通话都不是,周围根本没有人听得懂,如果不是这样,她要是一激动就喊出英语,那我就直接不认识她了。

“乐乐,今晚回家吃饭,你七叔来了。”

“我知道!七叔已经到了剑桥。”

“消息真灵通,是Max大叔告诉你的吗?”

“当然不是!”勋致怡大叫了一声,此时,康河中的一名美少年举高手中的桨,上面还雕刻着学院特有的花纹,周围居然有人吹口哨,当然,勋致怡跟着叫了一声,“多好看的小哥哥!”那声音,真的好像是人间四月天,萎靡不振,甚至还含有那么一点点不怀好意。

我抬手,挡住了额头。

“七叔在这里是传奇,他的双脚一踏进剑桥的地理范围,我周围的圈子里面的Facebook,还有Twritter上全部都是他的信息。照片不多,就算有也是一些模糊的相片,不过呢,全部都是他的名字,Lance Hsun,Lance Hsun,Lance Hsun !!

此时,……

“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

背后传来的声音。

我有些惊讶的扭头,勋致怡也忘记继续冲着那个小鲜肉奋力鼓掌,她扭头,立刻好像奥黛丽·赫本附体,笑的像一个真正的勋家淑女,哦,当然,勋家必须有这样一种生物。

“七叔!您来了。”

勋暮生裹着风衣,飘然而至。

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在康河边上,安静的看着那些小鲜肉们奋力的划船,现在这个情景似乎没有任何意境可言,完全破坏了《诗经》中的那种在水一方的静谧,只是,映衬着灰色的天空,总让人有一种古老的情怀。

“我们曾经也是这样,young, ambitious,……,God,I hate them !”

良久,勋暮生淡淡自语。

勋致怡有些反对意见,“七叔,冒昧的说一句,人家还依然还是小鲜肉呢!”

勋暮生,“我没有对你说话,Trista(勋致怡的英文名字)。”

闻言,我看着勋暮生,摸了摸鼻子,也小声说了一句,“那个,其实,人家现在也还算小鲜肉来着,……”

勋暮生,“……”

在这个学院,勋暮生是传奇,是焦点,是令人瞩目之所在,勋致怡似乎并不想别人把她与Lance Hsun这个金雀花Club的传奇链接在一起,她想要轻轻从他身边飘走,并且不想带走任何一点云彩,只是,此时,一名舵手从水中上来,他扛着木桨走到勋致怡面前,……,越过她,向我走过来。

Merlin。

我顿时有一个脑洞,Arthur、Lance再加上我们眼前的Merlin,英国,如果再加上Avalon和Excalibu,那将会是多么合适的一个传奇故事!

舵手的木桨上需要绑上纱巾。

据说,这是古老的骑士时代留下的传统,骑士要进行决斗,他会在下斗兽场之前到自己信任的、并且地位显赫的女人面前,让她绑上一块手绢,表示’爱与赞美’,据说这样的仪式可以让他生死无憾。

当年勋暮生下河之前总是让我绑手绢,当然,他对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