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一派安然的风平浪静,沈成铎躲在家里养伤。
脖子上的伤连成了一条红,像上吊留下的印子,也像是缝住他脑袋的线,再深一点儿,他这颗脑袋可就要搬家了。
沈成铎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员狠将,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玩命才挣出了这份家业,有了身家以后,身上那股狠劲就不复当年了,怕死,怕失去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切。
沈成铎抬手抚摸脖子上的伤口,忽然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濒死之感了。
傅冕,真是条不要命的疯狗。
年轻啊。
死亡是有益的,哪怕只是濒临死亡也会让人心思洗涤,沈成铎一直沉溺在掌控海洲的美好愿景中,傅冕这一刀却是点醒了他。
傅冕自然是不可信,大家都不傻,他派人去杀傅冕,没杀成,傅冕不会对他存有好心,张常山,张常山当然也不可信。
沈成铎一手烟,一手酒,将所有的美男子都赶跑了,很孤独又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如今的处境其实有多么的被动。
仰头喝了一大口冰凉的酒,沈成铎双眼逐渐变得锐利。
是,他是有弱点,怕死,贪财,发梦。
未必张常山和傅冕就没有弱点。
张常山留着傅冕,怕什么?怕傅冕手里还有个宋玉章。
傅冕不肯交出宋玉章,为什么?沈成铎冷笑一声,别的他不敢确定,这倒他还真敢推测。不须说,傅冕是被宋玉章给迷住了。
所以,其实宋玉章才是现在最关键的人。
沈成铎又喝了一口酒,脖子上的伤痕火辣辣地发疼,“啪”的一声将酒瓶放下,沈成铎站起身望向窗外,心中倏然下定了决心他要将宋玉章从傅冕手里抢出来!
螃蟹现在是最肥的季节,清蒸就已经很鲜美。
宋玉章连吃了三天螃蟹,一直吃得嘴角疼痛才终于罢休。
其实在海洲,螃蟹是不值钱的东西,现在贵的是粮食,白米面的价格贵得惊人,光这一点来看,宋玉章倒是很好养活,他光吃螃蟹就能吃得饱足。
这一天,天气反常的晴朗,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孩在放风筝,宋玉章一仰头,便瞧见蓝天上有一只巨大的蝴蝶风筝,色彩斑斓鲜艳,在纯蓝的天空之上美丽得很是突出。
宋玉章仰望着那只风筝,轻哈了口气,海洲的天气又开始渐渐冷了,院子里虽然有太阳,但还是有些凉意。“泡杯热茶来。”宋玉章道。
随从应了一声便去倒水。
小凤仙坐在宋玉章身边久了,觉得有点累,就想站起来活动活动,他屁股刚往上抬,手就被宋玉章握住了。
小凤仙略显诧异地一抬头,宋玉章正垂着眼对他笑。
那笑容之后透露出一点坚决的味道,小凤仙愣了愣,犹豫着就又坐了下去。
随从泡了杯热茶来,先照例是自己倒出来一点喝了,示意没什么问题,再递给宋玉章。
宋玉章道了声谢,松开小凤仙的手,接了茶,掀开茶盖,慢慢地吹动上头的热气。
就在这时,随从听到身后传来细微的动静。
他一回头,便见那大风筝晃晃悠悠地落在了院子里。
这事情有点突然,随从有些不知所措,宋玉章道:“把风筝捡起来吧,这么大个风筝掉了,小孩子会哭的。”
随从犹豫了一下,道:“是。”
风筝捡在手上,颇有些分量,随从没见过这样大这样精美的风筝,一时也露出了些许笑容,他小时候可从来没玩过这么好的风筝。
没一会儿,门外果然传来了敲门声。
守门的两个随从很警惕地交换了一下眼神,“谁?”
“我的风筝是不是掉你们家了?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