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爸妈抱错的孩子,难怪一直以来我都感受不到他们的爱,是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女儿。
“可怜我们玫玫了。”我妈擦了擦眼泪,“从小不在我们身边,养父母又早走,没人掌眼,才嫁给了夏军这种不务正业的狗东西,要是我们能早点找到她,她也不至于所托非人。”
“怕什么?不是还有晓雅兜着,反正我们早就想让她养玫玫了,就当是偿还这些年替玫玫享的福!老婆子,明天你就去找她拿钱。”
“好。”
室内熄灯,安静了下来。
我静静地躺在床上,回忆起这些年。
爸妈应该很早就发现我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了,所以从小到大对我都不算好,什么都计较的清清楚楚,每花一笔钱都要强调一遍,这钱将来,我是得还的。
别人家嫁女儿都有嫁妆,唯独我没有,空着手去了婆家。
其实不是家里拿不出,而是他们不想给。
结婚后,他们更是肆无忌惮,逼迫我吸老公家的血,不停地让我拿钱拿东西去补贴。
后来我丈夫实在接受不了我把每个月的工资都拿去补贴家里,我们才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可即便离婚,他还是不忍心我受苦,主动分了我三十万。
我一直以为,为人子女就该孝顺,生而为人,这是我欠父母的。熟料我在他们眼里,根本不算个人,就只是挣钱的工具,口袋。
难怪前世我妈会毫不犹豫签下谅解书,我又不是她的亲女儿,哪能值八十万?
再结合爸妈对夏军的态度,拿这八十万等于是逼着夏军卖房还钱,最后全部落入李玫的腰包。他们想尽办法吸血,吸我死后的血去养他们的“真千金”。
好一个一石二鸟。
前世想不通的,在今晚全部有了答案,我的心也在这一晚彻底凉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