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丛丛,一簇簇的鲜花组成了漂亮的花墙,花儿芬芳的花香扑鼻而来,美的如同仙境。
袁夕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大束鲜红的月季花,温柔微笑的看着他。
袁夕今天穿的是白底暗纹蓝色滚边长袍,配以同色绣祥云纹腰带,搭配他白皙俊秀的脸,看起来就是一偏偏佳公子。
被这样的他温柔深情的看着,李俊突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
李俊今天穿的是跟袁夕同款的衣服,不过,袁夕穿这身衣服是俊秀佳公子。而李俊穿着这身衣服,看起来就是帅气加贵气了。
李俊本就长的英俊帅气,身高腿长,身材极好,这身衣服又做的极为合身,把他的好身材完全衬托了出来。看起来十分的好看,刚才他刚开始换上这身衣服的时候,袁夕看着他,都舍不得移不开视线了。
想起袁夕说这两套衣服是情侣装,李俊就觉得心里很舒服,脸上也有些发烫。
就在这时,突然一阵悦耳的音乐响了起来,正是袁夕在用手机放那首经典的最浪漫的事。
袁夕手机上有这首老歌,还是因为以前他有个朋友结婚,让他帮忙找的。没想到却在现在用上了。
动听的音乐将气氛烘托的十分浪漫,李俊觉得这情景美好的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袁夕走到李俊身边,把手里的鲜花送给他,道:“小俊,这束花送给你。”
李俊接过这一大束娇艳的鲜花,有些手足无措,却听袁夕继续道:“小俊,我们已经定亲了,不过,在我老家,男方是要向喜欢的人求婚的。”
他说完,单膝跪地,拉过李俊的一只手,道:“小俊,我们结婚吧。”
李俊倒抽了一口气,完全没想到袁夕竟然会向他下跪。
他的心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一般,跳的很快。
这世界就跟中国古代重男轻女一样,很是重男轻哥儿。而袁夕一个男人,竟然愿意向他下跪,可见袁夕的心里有多在乎他。
“你,你起来。”李俊反应过来后,就想伸手拉袁夕起身。
袁夕却微微一笑,道:“你答应我的求婚,我就起来。”
“我,我答应。”李俊有些结巴的道。
袁夕把准备好的戒指戴在他左手的无名指上,然后便站了起来。
“在我老家,结果都是要互相给对方戴结婚戒指的。我给你戴上了,现在该你给我戴了。”袁夕柔和的说着,又拿出另一个戒指,伸出左手,示意他给自己戴上。
李俊接过戒指,小心翼翼的给袁夕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这个戒指是用白金打造的男士戒指,高约八毫米,造型简单大方,又不失华丽,戴起来非常好看。
因为袁夕的手指比李俊白皙细长一些,所以戒指也比李俊的戒指要纤秀一些,但两个戒指的造型一样,一看就是一对对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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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菇凉小天使的地雷。
有点不怀好意,不对,是不好意思的告诉你们,结婚还要等等……
泛舟
戒指的内侧, 还刻了两人的名字。袁夕的戒指上刻了一个‘俊’字,李俊的则刻了一个‘夕’字。
这两个字不是这个世界常见的繁体字, 而是现代的简体字。还是袁夕亲手设计的艺术字, 为了写好这两个字,他写废了好几张纸。务求能把这两个字写得又好看,又能一眼看出是哪个字来, 也是费了不少功夫。
袁夕拉起李俊的手,亲了一下。觉得两人互相带着刻着对方名字的戒指,是有着特殊的意义的,心里有种幸福又满足的感觉。
吃完了饭,两人便一起出门游玩了。
这乡下没什么娱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