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伊丽莎白把信放回托盘,嘱咐管家将这封信寄到伦敦舅舅家,让他们代为转交,也笑道,“我问他,这位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克里斯说是美食家,所以他们每次在一起都是在吃饭。”

达西却笑不出来。

从意大利到英国虽然不算远,但是其中耗费的人力物力可以想象,

意大利人偏偏还找了个法国厨子。而且还正好挑中小舅子十八岁生日送。

在英国十六岁就可以结婚没错,但是法国可是十八岁。

这些危险的罗马人!

金色假发的英国人现下已经改扮回了“危险的罗马人”。

考虑到“威尔莫勋爵”这个身份和年轻人并不相熟,又太容易被拆穿,如果扮作陌生人的样子,即使找到了,这样动乱复杂的环境,以他的警惕程度,到时候可能不会愿意和自己走,爱德蒙还是选择了“布沙尼神甫”。

而且,神甫的长袍适合他藏一些防身的东西。

爱德蒙有一个狩猎者应有的谨慎隐忍,和做水手时就准备好物资才出航的习惯。

最近才开始训练射击,虽然以前就会一点,也从神甫那里掌握了一些技巧,但是准度还不够,保险起见,爱德蒙并没有带枪,而是一把锋利得能削断枪管的短匕首。

他还穿上了一件柔软贴身的钢丝背心,老式火枪的子弹根本无法击穿。

有了巨额财富的人就像是兽群里最引人注意的肥羊,在阿拉伯无数次有惊无险的死里逃生后,爱德蒙已经积攒了无数的对敌经验,习得了丰富的格斗技巧,再加上年轻时体力劳动积攒的体魄,即使入狱也没断过很久的锻炼。

正值壮年的男人,体力充足,力气也大,如果环境有利,潜藏得好,他可以分秒间取下五个训练过军士的性命。

因此,爱德蒙没有费多大功夫就制住了一个红制服军官,盘问到了他们的任务,还有城内的情况,才毫不犹豫敲晕了这个人。

等他进到米尔顿后,天空已经看不见格里芬的踪影了。

街上一片混乱,窗户里探出无数的头,道中是驰骋着马的骑兵,沿街纷涌抗议的工人们或畏惧避退,或激愤叫嚷,好在彼此都很克制,没有发生任何摩擦。

爱德蒙已经知道,军队来得这么及时,是因为伦敦那边得到了密报,所以轻松就控制住了局面。

因为决定要离开,以免和克里斯扯上更多关系,所以他也没有多查探那位女助手,这时候要找人,根本就是在暴风雨里大海捞针。

在一个城市停留,却突逢意外,克里斯班纳特会怎么做?

爱德蒙不禁想。

他身边有那位熟悉这里的女助手,所以在这座城市一定会很快找到一处安置点,那里最好很安全,可以防卫,也很方便观察情况。

爱德蒙想到了桑顿家,他们在工厂的旁边,房子足够高,院子外还有一扇铸铁大门,正好桑顿一家已经去了伦敦,而那位女助手和他们家关系密切。

那天他做客看见这位朋友等助手下楼时,似乎就是在观察着什么。

爱德蒙这才意识到,连桑顿先生都察觉到不对带着一家离开,年轻人这么谨慎,还是来了这座城镇,不但不会让他自己有面对意外的可能,反而会早有准备。

……即使这样,他还是想亲眼见到那个人。

这时候,反而是伪装成一个普通人比较有利,因此他找到一个地方脱去了神甫的长袍,还是老人的装扮。

爱德蒙只能从小巷穿行,往桑顿家的方向过去,很快他发现,那里就是大片的工厂,因此越是那个方向,人就越来越多,以至于察觉到有人跟着自己,他也没办法悄无声息解决,只能绕路甩掉。

终于到了人群最密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