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在外人面前,他人模人样。
“姜菱,我是真没想到,你会跟宋哥走到一起。”心上人嫁人,越想越心酸,他用手擦了下眼角的泪水,“不过嘛,只要你们过得好.......”
他说话时有些语无伦次,姜菱把桌上的酒杯收起来,“行了,都别喝酒了,多吃点菜,今天的菜味道很好。”
姜菱一个人吃掉了半条鱼,两碗汤,两碗米饭,这还不包括其他的炒菜。
带着醉意的谢朗都忍不住问道,“宋哥是不是不给你吃饱饭啊?”
这一点,姜菱还是要替宋观书解释一下,结婚两天,连续两天晚上吃肉,这就是领导家也不一定能天天吃肉,在吃食这方面,宋观书没有亏了她的嘴。
姜菱揉了揉圆滚滚的肚子,“他挺好的,我们在家也经常吃肉,不过怕长肉,不敢吃得太多,今天遇到你请客,那我肯定要吃一点。”
多吃了两口菜,谢朗许是借了酒,能够连贯讲话,“宋哥,你还记得徐友兰吗?”
宋观书神情淡淡,“记得,村里的知青,她有什么事吗?”
姜菱竖起了耳朵,以为能挖掘到宋观书的桃色往事。
谢朗用筷子将鱼翻身,“原来她也考上大学了,就我们警校旁边的师范学院,我前两天回学校办事,可巧遇见了她,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她说起当年下乡时候的事,让我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谢朗下乡的时间晚,他七五年才下乡,下乡的地点经过他父亲的挑选,就在北城附近的村子,甚至在周末的时候他都能够回家里吃饭。
因为下乡的时间晚,平日在村里待的时间不长,跟知青们的关系算不上太好。
尽管下乡时间短,在乡下的一些经历,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那段时间,在经历的时候觉得苦,想要逃离,可一旦走出去,却又无比的怀念。
宋观书平静地听他讲话。
谢朗看向姜菱,“你不知道,那时候真不容易,春天撒种,夏天拔苗沤肥,秋天收苞米,冬天修水渠……”
姜菱问,“你为什么下乡。”
那时候谢朗父亲在革委会,母亲在厂人事处当处长,一个任人事处处长的母亲,至少能给他安排个工作,让他不用下乡受苦。
看书的时候,姜菱就想不通这一点,她便直接问了出来。
“那时候我爸想让我进他们那地方,我不愿意去,跟家里反着来。”他耸耸肩,“我就背着家里报名去下乡。”
合着是叛逆的原因。
姜菱偷偷看向宋观书,没有猜错的话,他选择下乡,要么是逃避城市中的运动下乡避祸,要么是想要离开那片失去亲人的伤心地。
宋观书的表情看不出喜怒哀乐,他依旧很平静。
“徐友兰还说自从你离开祁家屯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你,听说我经常能见到你,还问了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盘里鱼肉只剩下鱼头和鱼骨,谢朗将鱼眼睛挖出,塞进了嘴里,嚼了两下就咽下。
“对了,她还跟我提起,祁家屯那个民兵队长王铁山,你应该还记得他吧?”
宋观书点头,“记得,被狼咬死了。”
谢朗拍拍胸脯,“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死人,还死得那么惨,我九月份到祁家屯,十二月份末刚过冬至他就让狼给咬死了,我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山里有狼,没想过狼会上村里吃人,不说假话,那次给我吓得,都想让把我爸找关系给我迁回家里。”
宋观书笑了笑,“确实挺吓人,你运气不好,我们下乡很多年才遇见那一次狼,你下乡三个月就遇到了。”
谢朗摇头,“听徐友兰说才知道,王铁山不是个好东西,祸害了不少女知青,要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