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语源上的含义外,如果我们再从“境界”一词之训诂及一般人对此一词之习惯用法来看,则我们还可为它找寻出其他的一些含义。
先从训诂来看,萧遥天所提出的“竟,乐曲尽为竟”,以及“凡是终极的都可称‘竟’”的说法,实在不过只是“竟”字作为“终竟”之解释的本义。至于当其引申为“境界”之意时,则我们实当以说文“界”字之训诂为参考。据《说文》:“界,竟也”,段注云:
竟,俗本作“境”,今正。乐曲尽为“竟”,引申为凡边竟之称。“界”之言介也,介者画也,画者介也,象田四界。[13]
从这种画为界域的训诂的意思引申,在一般文艺评论中对此一词之使用,大略可归纳出以下几种最常见的用法:一、用为指一种现实之界域而言者,如《苦瓜和尚画语录》境界章之“三叠两段”之说,便是指画面上“一层山,二层树,三层水”及“景在下,山在上,俗以云在中,分明隔做两段”[14]的布局上之现实界划。二、用为指作品中所表现的内容之抽象的界域而言者,如刘公勇《七颂堂词绎》云:“词中境界有非诗之所能至者,体限之也。”[15]其所云“境界”便是一种抽象之界域,是指诗和词因其体式而形成的表现上之限度。三、用为指作品中所表现之修养造诣而言者,如沈德潜《清诗别裁集》论谢方山诗云:“淡然无意,自足品流,此境最是难到”[16],便是指修养造诣而言者。四、用为指作品中所写之情意及景物而言者,如鹿乾岳《俭持堂诗序》云:“神智才情,诗所探之内境也;山川草木,诗所借之外境也”[17],便是指作品中所写之情意及景物而言者。
以上种种用法与《人间词话》中所提出的作为评词之基准的“境界”一词之含义并不全同,不过我们如果能够对这几种用法有所认知,则对于了解《人间词话》也有莫大之助益。因为一则在《人间词话》中所提到的“境界”一词,除去开端数则确实有严格的批评之基准的义界以外,在其他各则中,静安先生原来有时也有按照一般习惯用法来使用的情形。再则当“境界”一词被用为批评基准之特殊术语时,其中往往也仍兼有以上种种习惯用法之多重含义。现在我们先就“境界”一词在《人间词话》中援用一般习惯用法的情形来看,如第十六则云:“境界有二:有诗人之境界,有常人之境界”,此所谓“境界”,便当是泛指作品中一种抽象之界域而言者。又如第二十六则所云:“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此所谓“境界”,便当是指修养造诣之各种不同的阶段而言者[18]。又如第五十一则所云:“‘明月照积雪’、‘大江流日夜’、‘中天悬明月’、‘黄河落日圆’,此种境界可谓千古壮观”,此处之所谓“境界”便当是指作品中所描写之景物而言者。凡此种种,静安先生都是只就“境界”一词之一般习惯用法来使用的。其次再就“境界”一词作为评词基准之特殊术语来看,则如我们前面之分析,静安先生之选用此词,原来就特别着重于其可以真切生动地感受及表达之特质,而此种感受又兼内在之情意与外在之景物而言,是则“境界”一词盖原已含有一般指作品中“情意”或“景物”的习惯用法之意。而无论其为“情意”或“景物”,既已表现于作品之中,当然便也有一般习用的指作品中一种抽象之界域之意。再就其可以作为衡量一篇作品的艺术成就之基准言,当然也含有某一阶段或某一层次的意味。凡此,都是“境界”一词作为评词基准之特殊术语时,因一般习惯用法之影响而获致的多重含义。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静安先生选用了这一个既有出处又为一般人所常用的“境界”一词,来作为他的评词之特殊术语,实在是有其长处也有其缺点的。先从长处来说,第一,这种选择合于中国文人选择用词时之着重于“有出处”的传统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