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声哼唱着在天狗的记忆里听过很多遍的《寄生草》。
她的调子哼得不准,唱词却记得很牢
“姻缘簿剪做鞋样,比翼鸟搏了翅翰。
火烧连理枝成炭,手揉碎并头莲花瓣。
斓③⑼0一③3⑦一四s 掷金钗撷断凤凰头,绕池塘摔碎鸳鸯蛋……”
掷金钗撷断凤凰头。
绕池塘摔碎鸳鸯蛋。
注:这个单元故事的灵感来源于袁枚《子不语·唱歌犬》,很多宝贝们都猜出来了(你们真的好聪明,好厉害),与此同时,我融入了一些传统杂耍的元素,觉得这样更有中式恐怖的氛围。
原故事也是悲剧,寥寥数语,怵目惊心(尤其是结尾,看得我后心发凉),现附原文如下,以供感兴趣的读者们阅读: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喧闻四野。
县令荆公偶遇之,命役引归,托以太夫人欲观,将厚赠之。至则先令犬入内衙,讯之,顾犬曰:“汝人乎,犬乎?”
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为犬也。”
曰:”若何与偕?“
对曰:“我亦不自知也。”
因诘以二人平素所习业,曰:“我日则牵出就市,晚归即纳于桶,莫审其所为。一日,因雨未出,彼饲我于船上,得出桶,见二人启箱,箱中有木人数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动,其船板下卧一老人于内,生死与否,我亦不知。”
荆公拘两人鞫(ju,平声)之,初不承认,玄命烧铁针刺入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问木人何用,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作丐求钱,以肥其橐。”
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
荆公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犬亦饿毙。
第0042章 夜游
真相大白之后,扶桑和谢承安又在梧州府停留了两日,等待朱能的下场。
此地的知府大人果然杀伐决断,当日便动用酷刑,将朱能打成个血人,逼他把这些年的所作所为吐了个干净。
第二日,官兵将朱能装进囚车,一边游街示众,一边大声宣读他的罪行。
昔日交口称赞他是善心人的邻里街坊面面相觑。
不知是谁先动手,往他脸上砸了一枚臭鸡蛋,其余的人立刻激愤起来,这个扔菜叶,那个扔石块,怒目而视,骂声不绝。
扶桑躲在人群里,头戴兜帽,肩披黑色披风,把浑身上下遮挡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她的眼睛已经与常人无异,黑白分明,眼球清透得像两颗琉璃珠子,身子也不像原来那么畏光,只要不直接暴露在太阳底下,就没有大碍。
扶桑又从篮子里拿出一枚臭鸡蛋,朝着朱能的面门狠狠砸过去,追着囚车往前跑。
谢承安紧跟在她身侧,时不时张开手臂挡住拥挤的人潮,无声地保护着她。
半个时辰后,囚车驶进刑场。
知府大人亲自监斩,疾言厉色地喝斥朱能,将他这些年残害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