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他说她是他航图上一个特殊的点。

是目的地,也是回归宿。

他一定不知道,这个特殊点喜欢了他多久。他知道以后会高兴吗?

他英俊的脸浮现在她脑海,孔妤感到生命从未如此有盼头。

她盼望对他做一场最盛大的告白。

孔妤要勇敢的告诉韩雅昶,即使她生来历尽磨难,神明对她也不薄,因为最终她遇上了韩雅昶。

孔妤漫步过一棵棵参天的梧桐树, 在冬日长街上一点都不觉得冷。

*

深夜, 言沦还在工作室工作。阿芊给他带来一个不速之客。是林夜。

言沦感到新鲜,林夜怎么会这时候到来。

“林老师怎么来了?”

“想找言老师聊聊天, 探讨一下人生, 找找创作灵感。”林夜说。

言沦招呼她坐下, 问她喝什么, 林夜回答:“白水就行了。”

林夜坐下后,告诉言沦:“最近想发几首新歌, 但是却找不到感觉。”

林夜掏出一包女士薄荷烟, 拿打火机点燃一根送到嘴边,模样十分惆怅, 不再似过去那个骄傲美丽的女主唱了。

“我还以为你不会再回到这个圈子。”言沦说,“你不缺这个钱。”

林家是名门望族, 当初极力反对林夜唱歌。当初林夜选择离开, 就应该想到现在再回来, 境况只会是这样。

“可我缺瞩目。”林夜喷了一口烟圈,将烟夹到修长的指尖,顿了顿,又再送回到红唇边。

被烟雾笼罩的细眉长眼散发出一股深深的落寞。

“我曾经还以为那些喜欢我的人会喜欢我一辈子。”林夜自嘲的笑,“没想到我只是出国去留两年学,回来就没人记得我了。”

最近才会国来的林夜发现粉丝真的是一种好奇特的生物,当你红的时候,他们大叫喜欢你;当你凉的时候,他们甚至不愿意多看你一眼。

林夜现在就算光明正大的出街,也不会引起轰动,她出来营业许久,每次有流量与她相关,都是因为别人把她跟孔妤做比较。

换句话说,是她在蹭孔妤的人气。

“林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既然要做千金大小姐,普通的舞台又怎么还会为你留下灯光。”言沦拍了拍手边堆成小山一样的曲谱,劝慰道,“你看,每一天这么多人想要我帮他们出歌。”

“老言,你知道吗?在英国的时候,我也写了歌,但我现在觉得那都是狗屎。”林夜叹息自己已经回不去过往那种创作的巅峰时代了。

当初一曲《频率》直接让她在国内的indie音乐圈子里封神,得名灵魂乐女王。

也许起点太高了,后来她的歌没有哪首能超过它,成为为乐迷口口相传的经典。

而《频率》,是林夜为韩雅昶写下的歌。

那个时候,林夜的乐队披星戴月公开招聘贝斯手,韩雅昶来应聘。

因为他的贝斯弹得很好,乐队成员决定录用他。

那之后的一个月里,他们只是维持着基本的团员礼貌,彼此没有做任何靠近。

在他进团前,林夜一早就认识韩雅昶,他是方盛铭的同学,但是,他们从未接触过,顶多是在京南各个家里举办的宴会上打过照面。

林夜是玩音乐的,还大他们两岁,凹着仙女歌手的架子,从未真正跟韩雅昶亲密接触。

直到那一天,林夜的继父出轨,将小老婆直接带回了林家,让她跟林夜母女吃住在一起,林夜气盛,三更半夜离家出走。

外面下着大雨,她的眼睛没看清路,至少林夜的解释是这样的,所以她直愣愣朝一辆在雨中飞速行驶的卡车奔去。

那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