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凌霜将宝石交给那高瘦男人的时候,男人眯起眼睛对那颗白昼里平淡无奇的石头看了半天,终於缓缓吐出一口气,“是真品,你的测试通过了,恭喜你。”
简短一句话使凌霜暂时放下心来。不管怎麽说,第一步已经成功走出去了。
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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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怀瑾的全程描述,按照凌霜的特性长处,最终给凌霜安排的职务是SOMNUS搜查员,专门在办公楼里从事调查取样等职务。
一切还得从根基做起,经过短期培训,凌霜已经可以胜任这份工作了,每月更有丰厚的工资可拿,对凌霜这种新手来说,待遇已经算很不错。
凌霜已经按照组织的安排和怀瑾住在一起了。这种两室一厅的公寓正好适合年轻男孩子居住,屋内干净整洁,双阳的格局采光效果非常好。
这是组织的财产,像这种公寓,组织里每个成员都有。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在SOMNUS做事待遇还是非常好的。
凌霜是周一至周五去公司上班,休双休。而怀瑾因为是暗袭者,是组织内的特别成员,所以有专门的工作,比如暗杀,偷袭之类的,偶尔还做做保镖,於是这种特别的工作状态就造成了他闲起来特别让人羡慕,忙起来就几天见不到人影。
“不知道你们的BOSS是什麽样的人物。”凌霜将便当盒盖打开,将方便筷摆在上面,又将餐桌下面的椅子拉开。
凌霜和怀瑾“同居”已经快一个月了,而两人也用了这一个月的时间来磨合了解。
怀瑾生性活泼开朗,带著一股江湖人士的豪气,自然很是乐的有同伴在身边。虽然这同伴不喜言谈,正经得有点神经质,但至少是个难得一见的美少年,虽不能亵玩焉,远观总还是可以的。
据怀瑾观察,凌霜这个人虽然外表看来清冷淡定,但内心其实,说不定,是个性情和自己相投的性情中人。
而凌霜这边觉得,虽然怀瑾不拘小节,没半点安分时候,但必要的时候也真的很可靠,是个靠得住的同伴。更重要的是,论资质,怀瑾算是凌霜的前辈,有很多不明白的事情都可以请教於他,这可比被分配和同样是新人的人在一起强多了。
时间长了,两人都觉得彼此还算不错,极度反差的个性,居然也会慢慢相吸引,说不定能成为极好的夥伴。
“什麽‘你们’,我的好搭档,现在呀,应该说是‘我们’的BOSS啦。”怀瑾冲凌霜撇了撇嘴,对他这种总和别人产生疏离的话语表示不满
然後下一刻怀瑾就一脸崇拜摸样,双手抱拳,仰望天花板四十五度角。
“他可是我一直敬仰的人,年纪轻轻就担任起一把手,代替前任才两年,不但巩固了组织的原始积累,还把组织打理的井井有条,更上一层楼,听说比上一代更有作为。那风度,那气派,简直迷死人啊!但他本人却又很低调,低调的性感说的就是这样吧!”
“……”
“而且明明身居要职,却又丝毫不张扬端架,温和亲切得不行,同时又有一种威严在里面,在不由自主的情况下便叫人心悦诚服,是天生的领导者……”
怀瑾还在那边用无比虔诚的姿态对那个传说中的BOSS各种赞美,凌霜已经默默地抱著盒饭吃起来了。他想天天吃外卖也不是办法,两个人怎麽也得有会做饭的,干脆明天去学学好了。
“好好听我说话呀,小凌霜!”怀瑾对於凌霜的无视不满。“终有一天你也会像我这样膜拜他!”
凌霜在那一刻就觉得怀瑾不做同性恋真是可惜了。
像他们,起码是凌霜这种刚入组织的小角色应该是不大可能见到BOSS的,除非本分做事好好做人,一步步地往上爬,不然当初抱著各种愿望各种目而进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