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说这种话了。”初韩握住凌霜体温过高的手,“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凌霜,你懂吗?”
喜欢,喜欢,这太有诱惑力了,充满蛊惑的男人一边又一边的说著喜欢,却一次又一次的骗他伤害他。
凌霜果然还是喜欢初韩,这种感情从发现的那天起,就再也没变过,即使後来拼命的想要忘记,也还是无能为力,反而越来越强烈,就像是长在心底的一棵树一样生根发芽。
而他又是那麽恨,恨他的伤害,恨他的背叛,这种恨和对他的爱一样,同生同长,相伴相随。
“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人活著总要向前看,自己开心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凌霜,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如果可以,凌霜也不想继续纠结下去,他又不是受虐狂。
可是,谁又能肯定初韩这次的话是真心的,谁又会还给他一个阳光活泼的慕夕栎呢?
初韩拉开厚实的落地窗帘,窗外的夜色一览眼底。
又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纷纷扬扬的飘洒在繁华城市的上空,与闪烁的霓虹相交相映,一片灿烂生辉。但屋子里却安静极了,同喧哗的外面隔开,几乎是两个世界的差异。
“要过年了呢。”初韩望著窗外,微微扬起的侧脸非常好看,长长的睫毛上翘,下巴的弧度也很秀丽。
明明是很有生气的一张脸,却不知为什麽,或许是错觉,凌霜觉得此时的初韩,有点伤感。
新一轮困意袭来,身体的热度让眼前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切,当陷入沈寂之时,凌霜终於对过年表示回应地,很小很小地“恩”了一声。
怀瑾忙起来的时候很忙,可以连续好几天就不见他的踪影,回来的时候偶尔带一点擦伤,总让凌霜担心不已。
因为这样,凌霜的包扎手段练得非常高超,药涂抹得不多不少,消毒绷带缠绕得不紧不松,一套动作连续完成,恰到好处。
怀瑾笑道:“你都快成我妈了,哪天我战死沙场,就不怕暴尸荒野了!”
“呃?”
“因为你会把我捡回来啊,哈哈!”
怀瑾笑得没心没肺,凌霜却认真地:“别说不吉利的话,虽然你的工作有点危险,但不会像你说的这麽吓人。”
“恩──”
凌霜抬著怀瑾的手臂,把消毒棉放在一旁,拿起事先剪好的雪白纱布,一圈一圈地缠绕在怀瑾伤口上,最後打结固定。
顿了顿,凌霜又道:“但如果你迷路了,不管在哪,我总会找到你,然後带你回来。”
凌霜这样说,怀瑾反倒不好意思了,他挠挠头,“嘿,还是你够哥们……”
怀瑾说,他从小在SOMNUS长大,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更不知道父母是谁。像他这种被捡来的孩子,是一生都要无条件为组织做事的,而且做的都是那种卖命的勾当。他现在还年少,还处在磨练时期,等再过几年,就是到真正出入刀枪弹火的时候了。
好在SOMNUS对他们这类人都还很好,虽然工作危险,也不能辞退,但会保证他们的住房温饱。表现突出,例如怀瑾这种,分到自己的一所房子也大有人在。
更何况组织救过他的命,怀瑾一直对此感恩戴德,对组织BOSS初韩更是敬仰万分。
一个组织能够强大地傲然於世,必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就像SOMNUS,它用极其友善的手段培养著它的忠臣,这种方式的确比用暴力强的多。
得人心者得天下,道理就在於此。
“组织怎麽会救了你的命呢?”
“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他们刚捡到我那会儿,反正……哟,我记性不太好,不太记得了。”
凌霜只是随意地问了问,对於找到夕栎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