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药爬床。他手段粗浅,结局自然也凄惨:打断全身骨头,拖进养着狼犬的后院,成功变成了一堆饲料。
始作俑者秦时意却连听他惨叫的功夫也没有,直接回到书房继续工作,任由佣人清理着不远处溅满鲜血的地板,神色漠然。
如此凶残。
余清清嘶了声,忍不住小声嘀咕:“要不是想活下去,我才不干呢......”
他在穿书前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男大学生,因为救马路中央的老人而英勇牺牲,享年十八岁零六个月。
大概是老天看他命不该绝,死后余清清就身穿进了这本小说,脑子里还出现了一个神秘的恋爱脑系统。
系统告诉余清清,只要成功攻略秦时意,获得满分恋爱值,就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再次活下去。
又是攻略又是恋爱值的,这意思不就是让他去勾引秦时意吗?
可这样一个反派,刻意勾引的下场和找死也没什么差别吧......更何况这里可是狗血文世界,道德和法律在反派面前能有几分用处?
想到这儿,恋爱经验为零的余清清就忍不住长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