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去死的心里准备,但是一直没人让他去死。
一个星期,一个月,一直没死....过了想死的劲头,那就不想死了...
他怕顾焱是在对他发神经,发完神经就要处置他...
顾焱从眼睛上拿下付谨云的手,握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摆弄:“医生说,头上可能会留下病根,有的时候会头疼,不过我不怕疼。除了会头疼,其他都恢复的很好,得亏是恢复好了,这要是真砸傻了,以后还怎么照顾你啊,我这么爱你,要是不能照顾你,我才会真的难过。”
“啊?”付谨云僵坐在床上,认为顾焱其实已经精神错乱。
付谨云还是不能理解顾焱说爱他。亲情,友情,恩情,师生情,任何一样都比爱情更可信,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加上爱情就可以凌驾所有感情之上,很可笑。
付谨云觉得,那只是两个人之间有利可图才绑定在一起,为了不让这层关系看起来格外丑陋,所以才加上爱情两字。
从前,他是付家大少,他是付司令,他让顾逍和顾焱去留学,他提携顾逍和顾焱。
那时候,顾焱没有说爱他。
现在他三十岁,一无所有,腿上落下残疾,再没有任何价值,是完全无利可图的人。
现在有人说爱他,除非是疯了。
...
清晨,顾逍乘车进城回往医院,路过城门口时,城门顶上赫然吊着几具尸体,是周松年卫队长一众人,兵败为寇,暴尸很正常,不是周松年便会是他们。
付谨云和顾焱已在医院休养三个月。
顾焱一早起床在洗手间洗漱,他照照镜子,觉得眼睛的手术做的不好,左眼周围不够平整,影响了他的长相。
顾焱不在意长相,但这个长相肯定会吓着顾槐和付谨云,所以他早早定制了一副皮质眼罩。
兴致勃勃带上眼罩,套上呢子大衣,顾焱得意地摸摸下巴,觉得自己仍旧很帅。
顾焱的思维近于野蛮,先前觉得愧疚,现在全没有了,他伤了眼睛,对付谨云已然毫无亏欠,付谨云的腿伤对他们来说是好事,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逃跑,腿残了,就再也跑不了了。
这世道,普通人都难以存活,更何况是个半残的人。
付谨云不是傻子,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顾焱只是无法面对伤心难过的付谨云,如果弄瞎一只眼睛能让付谨云没那么伤心难过,他觉得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