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兴奋到极致,犹如一名邪恶的传教士,将名为“欲望”的信仰顺着血液的河流,传遍我身体的各个角落。
抵达大脑时,它们与理智交锋,战况惨烈,眼看不敌,只能使出一招同归于尽,把脑子炸成了一团浆糊,让其不再能够思考复杂的问题。
至此,敌军主帅阵亡,旧的教义远去,新教当立,我成为了欲望的信徒。
停摆的动作顷刻间恢复既定的轨迹,甚至还进入到了快进模式。按下沈鹜年脑袋的同时,我急切地抬起头,探出舌尖,想更早地触碰到对方。
耳边模模糊糊听到一声轻笑,我却已没有余力去思考它的深意。
◇ 第32章 被一只大怪兽吃掉了
对于地球上的大多生物来说,舌头仅仅是进食的工具。小部分,会用它来搜集周遭信息,辨别危险。而只有人类,会将它与“爱欲”挂钩。
第一个发明“接吻”这件事的人,实在是个天才。食欲、探知欲、爱欲,前两者带动后者,相互糅杂,最后成了一种全新的,更为复杂的感官。
沈鹜年的口腔温度,很符合他体温给人的印象,有点烫,但很舒服。
我其实并不会接吻,国内对这块管得向来严格,学校不教,现在连影视作品里也少有看到了。我只知道一些表面的流程,比如要张嘴,要把舌头伸进去,可是伸进去要怎样运行,完全不得要领。
靠着摸索,舌头挤进沈鹜年的齿缝,小心翼翼地碰触另一个同类,对方显得十分温顺,没有攻击性,甚至可以说安静得过分。
我卷起它,探索它的触感、它的味道,充分地满足自己的探知欲。
对我来说,这样就足够了。刺激,又不至于过分刺激,不会像梦里那样难以呼吸,生出濒死的恐惧。我对自己的第一个吻还算满意。
一点点撤离,我的身体还在发抖,血液仍在沸腾,但我告诉自己,不能再继续了。
然后,沈鹜年的膝盖又动了动。
我一下扯紧他的头发,呼吸都停止了,才找回了理智遗孤的大脑,在毁天灭地的燎原大火中,再次英勇就义。
“你……不要动了。”我轻颤着喘息。
并拢双腿,阻止任何一点变动。可没有用,心脏越跳越快,刺激越来越强,眼角溢出生理性的泪水,我对身体的变化感到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