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2)

这封信很快在朝野传开,朝廷知道了嵇康的不合作态度,而山涛,满腔好意却换来一个断然绝交,当然也不好受。但他知道,一般的绝交信用不着写那么长,写那么长,是嵇康对自己的一场坦诚倾诉。如果友谊真正死亡了,完全可以冷冰冰地三言两语,甚至不置一词,了断一切。总之,这两位昔日好友,诀别得断丝飘飘、不可名状。

嵇康还写过另外一封绝交书,绝交对象是吕巽,即上文提到过的向秀前去帮助种菜灌园的那位朋友吕安的哥哥。本来吕巽、吕安两兄弟都是嵇康的朋友,但这两兄弟突然间闹出了一场震惊远近的大官司。原来吕巽看上了弟弟吕安的妻子,偷偷地占有了她。为了掩饰,竟给弟弟安了一个“不孝”的罪名上诉朝廷。

吕巽这么做,无疑是衣冠禽兽,但他却是原告!“不孝”在当时是一个很重的罪名,哥哥控告弟弟“不孝”,很能显现自己的道德形象,朝廷也乐于借以重申孝道;相反,作为被告的吕安虽被冤屈却难以自辩,一个文人怎么能把哥哥霸占自己妻子的丑事公诸士林呢?而且这样的事,证据何在?妻子何以自处?家族门庭何以避羞?

面对最大的无耻和无赖,受害者往往一筹莫展。因为制造无耻和无赖的人早已把受害者不愿启齿的羞耻心、社会公众容易理解和激愤的罪名全都考虑到了,受害者除了泪汪汪地引项就戮,别无办法。如果说还有最后一个办法、最后一道生机,那就是寻找最知心的朋友倾诉一番。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平日引为知己的朋友早已一一躲开,朋友之道的脆弱性和珍罕性同时显现。有口难辩的吕安想到了他心目中最尊贵的朋友嵇康。嵇康果然是嵇康,立即拍案而起。吕安已因“不孝”而获罪,嵇康不知官场门路,唯一能做的是痛骂吕巽一顿,宣布绝交。

这次的绝交信写得极其悲愤,怒斥吕巽诬陷无辜、包藏祸心;后悔自己以前无原则地劝吕安忍让,觉得自己对不起吕安;对于吕巽,除了决裂,无话可说。我们一眼就可看出,这与他写给山涛的绝交信完全是两回事了。

“朋友”,这是一个多么怪异的称呼,嵇康实在被它搞晕了。他太看重朋友,因此不得不一次次绝交。他一生选择朋友如此严谨,没想到一切大事都发生在他仅有的几个朋友之间。他想通过绝交来表白自身的好恶,他也想通过绝交来论定朋友的含义。他太珍惜了,但越珍惜,能留住的也就越稀少。

尽管他非常愤怒,他所做的事情却很小――在一封私信里为一个蒙冤的朋友说两句话,同时识破一个假朋友,如此而已。但仅仅为此,他被捕了。

理由很简单:他是“不孝者的同党”。

从这个无可理喻的案件,我明白了在中国一个冤案的构建为什么那么容易,而构建起来的冤案又怎么会那么快速地扩大株连面。上上下下并不太关心事件的真相,而热衷于一个最通俗、最便于传播又最能激起社会公愤的罪名;这个罪名一旦建立,事实的真相便变得无足轻重。谁还想提起事实来扫大家的兴,立即沦为同案犯一起扫除;成了同案犯,发言权也就被彻底剥夺。因此,请原谅古往今来所有深知冤情而闭口的朋友吧,他们敌不过那种并不需要事实的世俗激愤,也担不起“同党”、“同案犯”等随时可以套在头上的恶名。

现在,轮到为嵇康判罪了。

一个“不孝者的同党”,该受何种处罚?

统治者司马昭在宫廷中犹豫。我们记得,阮籍在母丧期间喝酒吃肉也曾被人控告为不孝,司马昭内心对于孝不孝的罪名并不太在意。他比较在意的倒是嵇康写给山涛的那封绝交书,把官场仕途说得如此厌人,总要给他一点儿颜色看看。

就在这时,司马昭所宠信的一个年轻人求见,他就是钟会。他深知司马昭的心思,便悄声进言:

嵇康,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