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来劝,他道:“尔等长久居于闽地,应当比本官更加清楚,每年春末夏初,海上盛行东北风,倭寇从萨摩洲乘风而来,是防倭的‘大汛’。等到九十月时,也偶有东北风,是防倭的‘小汛’……倭寇今年初夏不曾前来扰民,等到入秋之后,百姓丰收,恐怕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言下之意是,倭寇极有可能秋后前来袭扰。
“眼下离入秋没有几个月了。”
裴少淮质问包老九道:“你躲在岛上自然能安然无恙,可这岸上,生你养你的村镇乡里,你请吃席的老少百姓,谁人能护他们安然无恙?”他希望包老九不要那么怯懦,能留有几分气魄在。
如若包老九不敢传信,裴少淮还会另寻法子联系王矗、徐雾。
只要绳子还牵在大庆岸上,只要他们也是憎恨倭人的,就能为裴少淮所用。
裴少淮再次表态道:“本官到任,现在清算的是倭人的账。”
“家里”的账,往后再说。
包老九低头琢磨了许久,最后才将信笺收入袖中,言道:“某替大人传信。”他还有其他条件,说道,“某出海上岛以后,七日内若是没有传信回来,请大人护我一家老小周全,他们是无辜的。”
裴少淮现在不知如何定义“无辜”这个词,但他答应了包老九,道:“本官言出必行。”
包老九来时偷偷摸摸,如今袖中藏着一封信,既成了事实,他便大摇大摆走出了酒肆,不再怕被人看见。
随后,裴少淮亦登车离去。
……
包老九出海归岛,隔日,州衙有人击鼓鸣冤,求知州大人主持公道。
初听时,似乎只是在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仔细一琢磨,才知与海外“做生意”那群人也有关系在。
案情是这般的,击鼓鸣冤的是一名妇人,二十七八岁,她外出“做生意”的丈夫已经三年没回来,了无音讯,只当是人已经没了,她便想带着两个儿子改嫁。
两个儿子一个十岁、一个八岁,都是半大小子。
寡妇带着儿子出嫁,看似拖累,实则多得是人家愿意娶娶嫁之后,孩子姓氏一改便是本家人,这样的年岁可以当半个大人用了。
难的是夫家人屡屡拦阻,不肯让妇人把两个小子带走,说是不能让孩子改姓。
裴少淮问话孩子的祖父祖母,道:“你们的儿子去何地、做何生意,又往家中捎过多少银子?什么生意值得他这样抛妻弃子?”
两个老人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只哭诉道:“大人,地里不养人,他也是没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