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水红色云纹褂子,一条藏青色分叉阔腿裤,放这个年代的乡下,已经是很时髦吸睛的衣服了。
董曼喜滋滋地摸着领口上的盘扣,很满意衣服,“真好看,特别合身,比我想象中还要好。”
她真心向翁凤威道谢。
翁凤威摇头,见董曼是真心喜欢她做的衣服,她神色终于不再紧绷,而是缓和不少,眉眼间都漫着喜色。
“不用,你付了钱,这是我应该做的。”
董曼抱着新衣服,偷偷和楚颂咬耳朵,“其实,好像没有大家传的那么可怕,翁家祖孙还是很好相处的嘛。”
总比村里一些蛮不讲理的人好相处。
楚颂点点头,表情很得意。
岂止是好相处,她完全可以骑在房清容头顶,让他往东走,他绝不往西去。
董曼笑着说:“我等会儿就去告诉小汪她们,翁家奶奶的手艺比李裁缝好多了,而且还便宜,以后想做衣服都可以去找她!”
楚颂当之无愧是芦花大队的“流量女明星”,引领时尚潮流,一时间,芦花大队年轻人之间掀起了股制衣热。
楚颂就是行走的活招牌嘛,光是站那,比什么广告都好使。
大家打听到她身上衣服是翁凤威做的,纷纷抱着好不容易攒的布料上门,也希望能做身好看的衣服。
都是些爱俏的年轻人,有男有女,没带阶层成见,更不会嫌弃人是“地主狗崽子”。
翁家大院寂静萧条了这么多年,难得热闹一回,记忆中那些面容可憎、会用嫌恶目光看人的村民逐渐变得模糊,取而代之的是现在真诚笑容。
翁凤威心里说不触动是假的,她今天一天说的话,比过去一年加起来都多。
傍晚的时候,房清容简单做了晚饭,祖孙两人坐在桌前默默吃饭。
翁凤威突然说了句,“她确实是个好孩子,我也会喜欢她。”
房清容听到,一下子反应过来奶奶说的是谁,他沉默着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是抓着碗沿的手不断收紧,耳根泛红。
翁凤威在心底叹气,她不是看不起亲孙子,在她心里,房清容懂事又勤苦,村里没谁比得上他。
她孙子不差劲的,他只是命不好,没赶上好时候,生下来后没享过什么福,反倒是吃了不少苦。
翁凤威:“我知道我阻止不了你,你真心喜欢,就去喜欢吧,将来如何,只看你们缘分了。”
房清容半晌才模糊不清地“嗯”了声。
第二天中午,楚颂溜达过来时被翁凤威叫进房间,她表情严肃地从床底地窖里掏出个小盒子。
打开,红布之下是只翡翠镯子。
翁凤威爱惜地抚摸过镯子,然后交给楚颂,“这镯子,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哪怕楚颂不懂翡翠,也知道这种颜色纯正、种水极佳的翡翠镯子价值不菲。
尤其是在阳光下,呈现出柔和而内敛的玻璃光泽,晶莹剔透,触手生温,镯身圆润饱满,楚颂好奇地试戴了下,发现这镯子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的,正好合适。
“虽然我很喜欢。”楚颂不舍地摸摸镯子,道德底线若隐若现,“可是无功不受禄嘛,我不能要。”
翁凤威说:“我给你,自然有我的道理,你只管收下就行。”
“什么道理?”
楚颂猜来猜去,只猜到一种可能:莫非这镯子是传家宝,是翁凤威传给将来孙媳妇的?
手里的镯子一下子变得烫手起来。
翁凤威没回答她,自顾自说,“我一个糟老婆子,也戴不上这些,这么多年,连送人都不知道送给谁。”
“正好,你合我眼缘,送就送了。”她问,“我敢送,你还不敢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