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你自己。”
证人:“我叫万春叶,是霄云壹号的女招待。”
公诉人:“今年9月30日晚上,你在哪里?做什么事情?”
证人:“9月30日晚上,我和诗诗、月月一起去8608陪客人。他们一共有三个人,在谈生意,大概喝了一个多小时吧,月月的客人好像是喝多了,把手放到月月的胸上和裙子里,月月一直躲。”
公诉人:“客人把手放到月月的胸上和裙子里,那个客人现在有在法庭上吗?”
“有。”证人手指萧让,“就是他!”
公诉人:“请继续。”
证人:“客人一直喝到十点左右,他们走了后,我发现月月也不见了,我觉得她是被客人约走了。从那之后,我没再见过她。”
公诉人:“我方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辩护人,有没有问题需要提问证人?”
程儒言看向证人:“证人,你说你看到案发当晚,被告人把手放到被害人的胸上和裙子里,请问是几次?”
证人:“……好几次了,具体不记得。”
程儒言:“被害人有表现出抗拒吗?”
证人:“有啊。月月一直躲。我们只是陪酒,并不想让客人碰我们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