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好!只要能接到孩子,只要能给孩子治病,什么事情我都愿意做!”

宁稚和方兰走进民三庭,刚入座,陈毅就进来了,冷冷地看她们一眼,走到被告席入座。

法庭书记员入席,宣读法庭纪律后,法官入席,敲响法槌,开始进入法庭调查。

作为原告代理人的宁稚陈述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

“被告为同性恋者,对原告实行了骗婚,原告怀孕后,被告便拒绝与原告同房,甚至在原告生下二人婚生子还未满一个月,就将原告赶出家门,原告不愿离去,被告便在家中打砸,原告只得带着孩子搬离二人婚房,至此之后,原告独自抚养二人婚生子,被告不闻不问。三个月前,孩子患上白血病,被告趁原告办理孩子住院手续之时,擅自将孩子带离。被告在明知孩子患了白血病的情况下,拒绝带孩子入院治疗,将孩子丢给家中老人,自行在家服用退烧药。原告请求法庭准许二人离婚,并由原告获得二人婚生子之抚养权。”

陈毅没有律师,也没有答辩状,将话筒往身前一拉,温声细语地说道:“审判长,我不离婚。我跟原告是有感情的,把孩子带走,也是希望原告能回到我们身边。我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