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不为金钱做违法乱纪之事,但事实是她可以为了五十块钱,出卖自己的身体!也可以为了两万元,出卖自己的银行卡,并因此留下案底!这显然与她口口声声说的不会为了钱去做违法的事,相悖。”

审判长看向宁稚:“辩护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要问证人的?”

宁稚回神,把话筒拉到跟前,看着合议庭,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一个人几年前犯罪,不意味着她会一直犯罪。且被告人许小屏身为一名需要靠捡废品才有饭吃的残疾人,她没有金钱去收买证人,所以不存在公诉人所说的,证人为钱作假口供。那天我方的证人二,被害人的同事也说了,被害人故意不给被告人生活费,逼被告人外出捡废品换取生活费。”

审判长:“辩护人如果没有问题要问证人,证人可先离席。”

宁稚:“我方申请新的证人马慧慧出庭作证。”

原本还萎靡不振的许小屏,双眼忽然亮了亮,看向证人席。

审判长看向众人,说:“由于马慧慧还未成年,根据《少年儿童保护法》,马慧慧将进行视频作证,不出现在法庭,公诉人和辩护人请看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