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蕾……”

宁稚停下敲击键盘的十指,看向冯梅:“您能确定,胎监一共发出几次警告吗?”

冯梅回忆几秒:“至少有三次以上。”

宁稚点点头:“了解。您继续。”

冯梅继续道:“我们强烈要求剖腹产,但王晓蕾不同意,说我没有剖腹产的指征,让我顺产。我当时已经很害怕了,我害怕孩子不好,我能感受到他在肚子里很躁动。当时助产士进来帮我换催产素,我问她剖腹产的指征是什么,她看了我一眼,说高度近视也是剖腹产指标。”

宁稚在相关案情段落里插入一段红色的字体:被告告知原告一不存在剖腹产指征,原告求助助产士,助产士提醒高度近视也是剖腹产指征之一。

助产士三个字不仅标红,还打了黄色底色。

宁稚看向冯梅,问:“您还记得助产士叫什么名字吗?”

冯梅回忆半晌,摇摇头:“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是我记得她的样子。”

宁稚点点头:“了解。”

冯梅:“听到高度近视是指标,我赶紧让我老公去跟王晓蕾沟通,因为我本人近视八百多度,就是高度近视。但王晓蕾要求我们必须要有眼科医院的证明,证明我是高度近视才能剖。当时我躺在待产床上,后背挂着麻药,手腕打着催产素,羊水也破了,根本没办法去眼科检查呀。当时我们很无助,只能等待,期盼宫口开快点,孩子坚强一点。”

说到这里,冯梅伏在丈夫怀里崩溃大哭。

其他当事人也都低头抹泪。

会议室内气氛压抑、悲伤。

宁稚也红了眼眶,在相关案情后面插入补充:被告要求原告一提供眼科证明,否则无法确认其拥有剖腹产指征,原告一继续等待。

冯梅泣不成声,已是无法继续陈述案情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