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这里有家花店,明明住了这么久。
老板娘在里面整理着花束,小心翼翼又认真的样子又让他想到了方觉夏,每天蹲在他的小阳台,有时候能待上一下午。明明那么爱干净,为了他的小花经常一手泥,洗手也会洗十几分钟。
看见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子,站了老半天,老板娘忍不住问,“是想买花儿吗?”
裴听颂一开始没这个念头,但是看见老板娘手边的花束,最中间似乎有一朵洋桔梗,所以他又点头。
“你想买什么?需要推荐吗?”老板娘是个说话细声细气的中年女人,边问他问题边整理自己手头的插花,“是送人吗?”
她看起来不像是会认出他的人,又或许是裴听颂实在裹得严实。
“嗯。”裴听颂走进来,盯着那束花。
“一看就是送女朋友,玫瑰花怎么样?这个季节的玫瑰和粉色大丽花都很好看的,哦还有晚香玉。”
裴听颂摇头,拿手一指,“就要这个,白色洋桔梗,要一大束。”
“喜欢这个啊。”老板娘欣然拿出新鲜的洋桔梗,多的都快拿不住,裴听颂才说够。
“这花很好的,漂亮,生命力还顽强,往水里一插能开十几天,一点都不娇气。”
还真是,漂亮又不娇气,就是方觉夏了。
“我给你弄个蝴蝶结,你女朋友肯定喜欢。”
付完款的裴听颂阻止了老板娘的行动,“不用,就这样吧,回去我男朋友会弄的。”
说完他抱着一大束能把他埋起来的洋桔梗直接走了,留下还没会过意的老板娘在店里琢磨,究竟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
街边还有老奶奶卖菜,坐在地上,菜不多了,只剩下几个西红柿、丝瓜和一些生菜,裴听颂本来走过去了,可没走两步又转过来,把老奶奶的菜全买了,还催她快些回家。
等到上了电梯,裴听快累死了,他把所有东西都搁电梯地板上,除了那束花,老老实实抱着。
回到家里,把所有东西都放下,他换了拖鞋就直奔卧室。果不其然,方觉夏还在睡,但一听见动静似乎是醒了,抬了抬头,眼睛半眯着,跟落在云里的幼雏似的,迷迷糊糊。
恍惚间,他都忘了自己和方觉夏是一个男团的队友,忘了耀眼的舞台和闪光灯。他们就像是城市里最普通的一对恋人,平凡地生活,平凡地恋爱,烟火气浸泡着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