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孟甜甜知道他说的是气话。但在离婚前,她将一切的一切都推翻了:“你喜欢曲伶伶,你一直喜欢曲伶伶。你英雄救美,你额头上留的疤……你说你不是为我,是真的。”他百口莫辩。
大学毕业时,他不准孟甜甜来距离他三公里以内的地方上班,是怕她一个人走夜路,怕她被欺负。是他忘不了她被欺负时,他大脑一片空白,转瞬间就从“君子动口不动手”变了野兽的样子。
“孟甜甜,你的生活里不只有我,”他要让孟甜甜打退堂鼓,“你的工作是你的新起点,你不能围着我团团转。”
他是为她好。
但孟甜甜认死理:“万一你忙,我也忙,见不到面,怎么办?我不要再异地恋了。”
“你只要好好找工作,我保证能见面。”
“你拿什么保证?”
“我室友下个月搬走。”这是曾煦话赶话想出来的办法。
他租的房子在市中心,三条地铁线,去哪里都方便。换言之,孟甜甜找哪里的工作都方便。
“室友?”孟甜甜高八度,“你让我做你室友?”
曾煦这是个办法:“你再忙,我再忙,也要回家的。回家,不就能见面了?”
曾煦只是想让孟甜甜以她的前途为重。他们阴差阳错地谈了两年的恋爱,他总觉得……他们有一个错误的开始。一个错误的开始,不会有对的结果。平心而论,他没想过和她天长地久,更多的,是想着有一天,他离开她,她能有属于她的一片天才好。
“好啊!”孟甜甜一拍巴掌,“同居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