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4 / 4)

不定有多疼呢。

沈冰墨没有睡着叶阐也没有睡着。回到家后匆匆洗了个澡她就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头因为喝了酒有些晕又有些疼,但是她的思维是清晰的,今晚沈冰墨的每个动作每个表情她都记得,或许是沈冰墨没有动作没有表情她才会记得那么清楚。每至夜深人静时叶阐都会想想沈冰墨,这几乎成了她不可更改的习惯。说来也奇怪,叶阐在没进医院之前总共就见过沈冰墨两次,一次是校庆时,沈冰墨作为嘉宾演讲,那一次叶阐就被沈冰墨独特的气质迷住了,也是那时她发现自己喜欢的是女生。叶阐不记得当时沈冰墨演讲的内容是什么了,她只记得沈冰墨演讲时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的迷人气质让她的心一下子就沉沦了。第二次是在医院叶阐生病了在医院打吊针,她是在医院的走廊里遇到沈冰墨的,但是沈冰墨穿着白大褂正在和病人谈话,叶阐觉得自己见到了白衣天使,是真正的白衣天使。她呆愣在原地好久直到沈冰墨消失在走廊里她还没有缓过神来。那次见过面之后叶阐就开始发奋学习,以前她的成绩平平,如果按照她以前的成绩她毕业之后顶多到一个二流医院工作,但是她要和沈冰墨一起工作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她都要和她在一处,这是叶阐的坚持,不得不说这两个人在对待爱情这件事上有着惊人的毅力,无论有没有回应她们都一如既往的坚持着心中的那份爱,大概她们就是所谓的同一类人吧,连想念人的时间都那么相似。

林子衿问过叶阐很多次为什么她会喜欢沈冰墨,沈冰墨有什么地方吸引着她,叶阐也有好好想过只是始终得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是气质吗?好像不太适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气质但是凭着一种气质就能让叶阐念念不忘显然是不可能,最后叶阐不去想了,喜欢就是喜欢了没有为什么,不是那谁说过“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喜欢也是这样,既然选择喜欢一个人那就要喜欢下去无论结果,择一城而终老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叶阐的爱情观就是这样,她喜欢沈冰墨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触点

第二天叶阐又是眼圈泛着青的到了医院,让她没想到的是沈冰墨的气色也不是太好,脸色有些苍白,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倦色。叶阐很想问问她是怎么了可是到了嘴边的话又被她硬生生给咽了下去,沈冰墨还是那副冷冰冰的神色让她不知该如何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