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浩中提出了最关键的点,自然是兴高采烈走在最前面,相处七天第一次觉醒绅士风度:“等下两个女生就在后面吧,猎杀动物这种血腥的事我们来。打蛇打七寸,先把蛇头砍了,然后再放血,那么多动物,猎杀一两只大概就够了。”
希希拉着小絮的手臂,乖巧地点了下头。
林镜是不打算跟他去那个洞穴的,怎么想怎么怪异。
虽然说出来可能没人会信,但他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违规。难道短短七天,他就要以一人之力挑战这三条从来没人敢犯的村规?别吧。
黄毛一直就是话唠属性,最后一天终于爆发,看着旁边灵山和崖壁上乌泱泱一片的棺材,他纳闷地嘀咕:“我要是这村里人,我也早就搬走了好不好,风水一点也不好。现在留下来的人,祖辈都是什么思想?”
林镜说:“故土不可忘吧。”
黄毛提出了个天才主意说:“既然人不想走,那就让山走啊,我记得有个典故叫愚公移山吧。打个比方,我每天挑了一点土,也不废什么力气,然后把这个习惯传给自己的儿子,儿子再传给自己的孙子,孙子在传给曾孙子,子子孙孙,世世代代,总有一天,这座山会被挪开。”
林镜心里想着事情,黄毛这一通话都没听完,只听前面一句‘传给自己的儿子’,下意识问了句:“你有对象?”
兴致勃勃说着自己的天才主意的黄毛一僵,笑容瞬间消失。
他沉默很久,憋出了一个脏话:“靠!”
每天秀恩爱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伤害单身狗。
母胎单身的黄毛气死了,甩开他,骂骂咧咧凑到了前面两个女生旁边、。
林镜一脸懵:“.......”
他说了什么怎么就过分了。
林镜偏头看徐挽之,“黄毛有病?”
要离开游戏,徐挽之心情居然也还不错,对上他疑惑的视线,笑道:“可能是羡慕你有个男朋友吧。”
林镜:“哦,行。”
反正这游戏一出就是再也不见,这个梗你也就只能玩一天了。
林镜对黄毛的印象就是个混吃等死,毫无上进心的普通青年,毕竟人生格言写“莫欺少年穷,莫欺中年穷,莫欺老年穷,死者为大”的人,你还能有什么指望。不过按照村里的习惯,那人生格言就是墓志铭,刻在棺材上,也算是精准概括了里面人的一生。
灵山的雾今日有些薄,森林绿色的叶反着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