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下学期,开学一周,樊旭自己在校外租房里度过了二十二岁的生日。

他长高了,肩更宽了,还是爱打篮球,经常有小姑娘过来要联系方式,他一概礼貌拒绝。

高中那会儿满身的戾气痞劲儿早就消失的一干二净,他人际关系圈越缩越小,整天看自己手机屏保上那张像素不高的女人照片。

没朋友,因为那些男生都觉得他脑子有病,放着水灵灵的年轻小姑娘不谈恋爱,盯着手机上那个看起来没多漂亮、但一看就不年轻的女人看出于嫉妒或其他原因,说他有不为人知的瘾癖,樊旭懒得搭理懒得解释,直接搬出学校在外面住。

他有在好好生活,脱离父母的管制,长到法定结婚年龄了他已经可以光明正大地和潘薇在一起了。

一个男孩儿,从十七岁那年情窦初开,爱情和性这两样至关重要的东西,启蒙对象都是同一个女人,他怎么可能忘得了除非剥皮抽骨。

国庆节假他没有回家,买了南方一个小城的车票,千里迢迢跑过去散心。

在一家清吧里蹲点九个多小时,逮到了下班以后去喝酒解乏的潘薇。

樊旭考学都没这么执着努力,抠着不知道从哪儿打听来的蛛丝马迹,硬是从潘薇现在的社交圈里扒出了她的地址和生活轨迹。

这女人看着还是和以前一样,穿修女一样的温雅长裙,一个人喝酒,装的岁月静好的样子,其实虚伪又冷漠。

樊旭就站在她身后,他脚步放的很轻,一步一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像是生怕吓跑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以为他会委屈,会歇斯底里地质问她当初为什么要撒谎但是这一刻他眼圈又酸又烫,除了抱住她以外没有别的欲望。

樊旭眼泪掉下来的时候,潘薇似有所觉,慢慢转过头来

“老师。”

“好久不见。”

让我继续做你的狗。

桀骜难驯(番外)

人生得意须尽欢。

潘薇这辈子过得太舒服了。少年迷茫时有人引她回正途,青年平庸时有人爱她三五年,不远千里兑现她当初一句随口戏言。

除去和家人亲情淡薄、恩师早逝,她几乎算得上是人生赢家。

看见樊旭那一眼,潘薇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轰”地一声,尽数坍塌了。

这个季节的小城多雨,男人风尘仆仆,身上带着雨水泥土腐烂交缠的潮味他比起以前成熟很多了,但眉目下颌还是以前那样冷硬,已然是男人了。

清吧的音响里放着老歌,潘薇刚咽下去的那口酒忽然就火辣辣地从喉咙烧到心口樊旭在哭,那些眼泪好像滴到了她心上,一滴就烫出一个洞。

他以前在她面前不是没哭过,被她戏耍玩弄、戴着玩具无法射精时,被她三言两语冷漠的话气的无法反驳时,还有最后被她丢弃苦苦哀求时。

那些眼泪并不能让她动容,就算有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她似乎恍恍惚惚着,忽然明白自己这么几年孤身一人时,偶尔心头挥之不去的怅然从何而来了。

潘薇往前迈了一步,她哽咽一声,似乎想说什么

下一秒已经被樊旭拥进怀里男人发出粗重的饮泣,这泪如雨下,为他无疾而终的青春,为他几年无望的等待,也为他失而复得的狂喜。

“别再丢下我了,求你。”

两情相悦的恋爱也好,一厢情愿的玩弄也罢,甚至是不死不休的纠缠都好,别再丢下我,求你。

爱到底是什么?千百年来无数痴男怨女,从来都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潘薇三十二岁了,如今才见到所谓的爱。

“好。”她听到她灵魂的震颤,为这一句心甘情愿的承诺。

这次不是骗你的,我不会再丢弃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