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相当于什么呢,全家死后,我突然成了省级市长。
想想自己的运气,陆离都怀疑这后面得藏着多大的坑?
要知道人家曹操二十岁时举孝廉成为洛阳北部尉,后又任骑都尉,后来还参与了镇压黄巾军的战争,这才成为了济南相。
何为济南相?
两汉实行郡国并行制,郡的长官是郡守、也称太守,诸侯国名义上属于诸侯,实际权力掌握在国相手中,国相与郡守无非就是称呼上的区别,实际权力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陆离还没有开始奋斗呢,突然之间就跟曹操平级了。
非要说差别,无非是对方是正式任命,他是处于试用期。
济南国还就在乐安郡边上,两地是紧挨着的。
抛开这个情况不谈,只说这个大馅饼,乍一看绝对是不合理的,东汉官职又不搞父死子继那一套。
可如果搭配上陆离这边的特殊情况,就可以归为特事特办的行列了,甚至其中也能琢磨出一定的合理性来。
首先是陆离为官的合法性。
汉代选官制度为察举征辟制。
他祖父虽然“天命在我”的有了三个儿子,但也没有忘记自己目前唯一的孙子,算计着陆离守孝期即将结束,早就准备好将陆离安排到举孝廉名单上了。
像是陆离这种出生就开始守孝的存在要是都不孝,大汉以后也别举孝廉了。
但是举孝廉推荐给中央后,是需要经过一定考核,再任以相应官职的。
所以别看陆离被举孝廉了,但支持他官职合法性的是征辟制由皇帝或地方长官对人才直接进行征辟。
他就属于被皇帝直接征辟的。
再看陆离为官其中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