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半年交一次,但小吃铺的经营管理权自主,办事处不能干涉。
看到这句话于主任就有点不得劲了。
虽然他们现在对于小吃铺的经营从来没管过,但这一句“不能干涉”还是让她看着难受。
这再咋说也是他们的下属单位,他们怎么就不能干涉了?
看出她神情变化,时小艾叹了口气:“姨,我就怕你多想。这协议咱不是说好了,就是一个模板嘛!这是写给别的人看的。
毕竟,将来我们要在别人的地方开店,那边的人到底好不好打交道我们也不知道。要是都像咱办事处的姨姨们一样,对我们贴心贴肺的好,那啥也不说了,有事儿咱商量着办就好。
可要是遇到那不好说话,或者心思多的,仗着我们交了管理费,他们就对店子指手画脚,时不时来挑挑毛病,那我们的日子得多难受啊!”
于主任这会儿又想到时小艾刚才说的,以这份协议做标准的话了。
她想想也是,自己人怎么都好商量,他们之前和时小艾打交道,每次都顺顺利利的,以后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再说了,他们办事处毕竟是上级单位啊!
所以这协议也就是个摆设。
于是她直接拿出了公章,说:“行,就这样吧,写完回头我放在你梁姨那儿,要是其他办事处的人来看就拿给他们看了。
咱办事处都信赖的人,凭什么让他们指手画脚!”
听到这句话,时小艾的心彻底安了。
她之所以绕这么大的圈子,甚至还愿意每个月多交几十块钱的管理费,为的就是让于姨同意她在协议上标明这句话。
现在是大形势所迫,她必须将小吃铺放在办事处的名下,可将来政策好了,她肯定要脱离。
所以早早的把小吃铺和办事处分清楚是必须的。
店名必须得改,可同时最重要的就是要写明办事处没有小吃铺的经营管理权。
没有经营管理权就不能指手画脚,也不能再得到其他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