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不上脸,只热不红。镜子里的人倒是依然清清楚楚,人模狗样。我洗了把脸,回去,饭局也到了尾声。
包间里倒着最后一名醉鬼。清醒着的,加上后辈和我只剩下三个人。组织者任劳任怨地联系家属,见我揉着眼睛回来,顺口也道:“虽然看你挺清醒的,但估计问问,有人接你不?”
“有。”我言简意赅,“我会联系,别担心。”
而且会来接我的人,不管在哪都会很快就到。
和那个讨人厌的前任不一样。我心想,他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在电话里抱怨我喝酒,也不会和我吵架。
“那好,我先送这家伙回去,她室友电话打不通。”
“嗯,路上注意安全。”
账已经提前AA结了。等待清扫的服务员候在包间门口。后辈提起两个包,凑到我跟前,说了什么走吧之类的话。
我转头,第一眼只瞄到浅色的条纹西装,皱皱眉。
“没事。你先走吧。自己路上慢点。”我平静地找手机,兜里没摸到。见公文包在对方手里,便伸手。
触感不对,居然不小心握到手背。我道了声抱歉。公文包便被好心提了提,递来,我顺利接过,说了声谢谢,回头见。
条纹西装在原地停了一会儿,走了。
我翻到手机。与门口鞠躬的服务员打了个招呼,便拨出置顶的联系人电话。
脑袋顶开帘子,走出居酒屋。夜幕低垂。我被兜头吹来的冷风糊了一脸,眯起眼,意识险些恍惚,不由感慨混酒喝就是容易出问题。
真是艺高人胆大,下次还是老老实实喝一种酒吧。不过我突然也有点记不清是为什么混着酒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