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愁。
慕白挤了进去,奋勇道:“我会我会”
他看上去年纪同新来的实习生一般大,黑发柔软,穿着米白色毛衣,脚上踩着一双板鞋,活泼得同大学刚毕业的学生。
一群人让了位置,只见来人连袖子都不用提,提笔泼墨,笔尖如游龙一般轻巧遨游在纸张上,字迹遒劲有力,极其漂亮,一群人看了都连连惊叹。
阎鹤开完会,回到办公室发现没人,按着秘书的话来到创意部门找人。
只见一群人围城一堆站着,坐在椅子上的慕白怀里塞着一大堆零食,嘴里叼着根红薯干,正奋笔疾书地写着毛笔字。
身旁的一堆人连连发出惊叹,一人一句夸得小鬼耳朵有点红,矜持地说这没什么。
他模样生得好看,年纪又小,周围人都把他当成了实习生,没忍住捏着他的脸嘻嘻哈哈地着说下次多来这里玩。
然后小鬼就被拎了回去。